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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身成为「贵宾理财」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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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 (亚洲)「贵宾理财」服务,助您把握尊属财富机遇,连系无尽优势。

于推广期内晋身成为全新「贵宾理财」客户,可享高达 5.38% 特惠定存年利率及高达 HK$22,500 迎新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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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达 5.38% 特惠定存年利率
由2024年10月2日至12月31日,全新「贵宾理财」客户亲临分行以新资金开立港元或指定货币(包括美元、澳元、纽元、加元或英镑)3个月定期存款,可尊享高达 5.38% 特惠定存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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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客户须以HK$1,000,000至HK$50,000,000(或其等值)新资金开立港元或指定货币3个月定期存款,当中首10%之新资金金额可获享5.38%特惠定存年利率,而其余90%之新资金金额则可享另一定期存款利率(详情请参阅有关推广之条款及细则) 。
高达HK$22,500「贵宾理财」迎新奖赏
全新「贵宾理财」客户迎新奖赏 HK$1,000
1
2
晋身成为全新「贵宾理财」客户1并符合以下指定要求,可享 HK$1,000 迎新奖赏2:
  1. 开立网上/手机银行,并于首3个历月内每月登入1次3
  2. 完成投资评估问卷
  3. 开立指定投资户口4
  4. 设立银行户口/证券交易户口之电子结单5
  5. 申请银联双币(提款)卡,并完成交易1次6
额外迎新奖赏高达 HK$1,500
2

全新「贵宾理财」客户同时符合其他指定要求,更可享以下额外奖赏:

2
外币存款结存优惠

外币存款总结存达港元200,000等值或以上,可享 HK$1,000 奖赏7

2
「财务策划及需要分析」优惠

完成「财务策划及需要分析表格(个人客户)」,可享 HK$200 奖赏8

fps
「转数快」优惠

设定建行(亚洲)为预设收款银行及完成2宗100港元/人民币或以上之转账,可享 HK$100 奖赏9

2
全新/现有信用卡客户尊享
自动转账优惠

设立1项自动转账缴费指示及成功完成自动转账交易,可享 HK$200 奖赏10

财富产品交易奖赏高达 HK$20,000
3
2
「贵宾理财」客户完成相关投资产品交易及符合指定要求,可享高达 HK$20,000 现金奖赏11

请浏览www.asia.ccb.com/hk/wmrewards/sc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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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推广查询热线 +852 2903 8303
「贵宾理财」客户专线 +852 2903 8383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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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定唔借? 还得到先好借!

  1. 全新「贵宾理财」客户必须于参与本计划前过往12个月内未曾在本行以个人或联名形式持有任何账户或使用任何银行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信用卡)。
  2. 首3,900名之合资格全新「贵宾理财」客户,方可获得奖赏。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奖赏不适用于本行之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客户、商业客户、私人银行客户(包括「私人财富」客户)及持有跨境理财通「南向通」户口之客户(不论是之前、于推广期内或存入现金奖赏时已开立「南向通」户口之客户)。
  3. 合资格客户须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成功开立本行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并于首3个历月内(包括户口开立当月及其后2个历月)每月登入最少一次。
  4. 合资格客户须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开立指定投资户口,包括证券现金交易户口/证券孖展交易户口/外汇挂钩存款户口/基金投资户口 。
  5. 合资格客户须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透过本行成功设立银行户口之电子结单/证券交易户口之电子结单(不包括信用卡户口之电子结单及取消/不成功之指示) 。
  6. 合资格客户须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成功申请本行之银联双币(提款)卡,并须成功完成合资格提款卡交易最少一次。
  7. 合资格客户须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于本行之个人及联名储蓄/支票/定期户口之外币存款总结存(非港币,惟不包括人民币及美元)达港元200,000等值或以上。
  8. 合资格客户须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亲临本行任何一间分行成功完成「财务策划及需要分析表格(个人客户)」的第1部分至第6.3部分。
  9. 合资格客户须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成功透过本行之「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于「转数快设定」中完成「转数快」登记,并设定本行为预设收款银行;及成功透过本行之「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以手机号码、电邮地址、快速支付系统识别码或二维码完成最少2宗100港元或以上/100人民币或以上之转账,收款或付款均计算在内(「指定「转数快」交易」),惟转账至同一户口或本行持有之另一个相同姓名的户口,均不会视作为有效之指定「转数快」交易。
  10. 合资格客户须于推广期内成功申请/已经持有本行之建行(亚洲)信用卡主卡,并于成为本行全新「贵宾理财」客户后2个历月内成功以本行之港元储蓄/支票户口为恒常账单设立不少于1项自动转账服务(只适用于港元付款指示)及于设立该项自动转账服务后成功作出不少于一次合资格自动转账缴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缴付建行(亚洲)信用卡/其他银行之信用卡账单、公共账单或其他商户之账单。
  11. 推广期由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优惠详情及其条款及细则,请参阅财富产品交易奖赏推广之推广网页www.asia.ccb.com/hk/wmrewards/sc。

注:以上优惠及服务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有关之条款及细则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条款及细则

全新「贵宾理财」客户推广(「本计划」)条款及细则

A.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本计划之优惠推广期由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计划只适用于推广期内成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贵宾理财」客户及于参与本计划前过往12个月内未曾在本行以个人或联名形式持有任何账户或使用任何银行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信用卡)之新客户(「合资格客户」)。
  3.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只可享有下列B部分所列明的每项优惠一次(「优惠」);联名户口则只有主要户口持有人方可享有优惠及符合资格为合资格客户。优惠名额先到先得,并以合资格客户成为全新「贵宾理财」客户之生效日期为准,额满即止。
  4. 若合资格客户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或相同户口、产品及服务之推广优惠资格,本行保留向客户只提供其中一项优惠之权利。
  5. 若合资格客户于获得相关优惠时或之前终止或取消与优惠要求相关的服务或已不再持有任何本行之储蓄/支票户口,该合资格客户将会被取消资格。
  6. 若合资格客户于成为「贵宾理财」客户后首六个月内终止「贵宾理财」相关服务,客户另须向本行缴付500港元之终止服务手续费或由本行不时决定的费用。若客户在连续三个历月内于本行的每日平均合并结余低于最低款额,于第四个历月起,客户每月须向本行缴付300港元(适用于「贵宾理财」)之服务月费或由本行不时决定的费用作为服务费。详情请参阅中国建设银行(亚洲)「私人财富」/「贵宾理财」/「智选理财」服务条款及条件。
  7. 本行保留随时暂停、修订或终止本计划或任何优惠及更改本计划推广条款及细则的权利。
  8. 合资格客户须同时受相关之银行产品及服务的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单张、浏览本行网站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9. 本计划不适用于本行之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客户、商业客户、私人银行客户(包括「私人财富」客户)及持有跨境理财通「南向通」户口之客户(不论是之前、于推广期内或存入现金奖赏时已开立「南向通」户口之客户)。
  10. 合资格客户须同时受「有关快速支付系统的银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所约束。如本条款及细则的规定与户口条款和条件有任何抵触,则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
  11.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如有任何争议,本行持有最终决定权。

B. 优惠详情

  1. 全新「贵宾理财」客户迎新奖赏(「迎新奖赏」)
    12.1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开立本行之储蓄/支票户口并成为本行全新「贵宾理财」客户(「户口开立当月」),而该「贵宾理财」客户之每日平均合并结余的最低款额须为1,000,000港元或等值,同时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符合以下条件,可享1,000港元现金奖赏:
    1. 成功开立本行之「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并于首3个历月内(包括户口开立当月及其后2个历月)每月登入最少一次;
    2. 成功完成投资评估问卷;
    3. 成功开立本行之指定投资户口,包括证券现金交易户口/证券孖展交易户口/外汇挂钩存款户口/基金投资户口(「投资户口」);
    4. 成功设立银行户口之电子结单/证券交易户口之电子结单(不包括信用卡户口之电子结单及取消/不成功之指示);及
    5. 成功申请本行之银联双币(提款)卡(「提款卡」),并须成功完成「合资格提款卡交易」最少一次(定义见以下第 12.2项条款)。
    12.2「合资格提款卡交易」指合资格客户凭提款卡以港币/外币作本地/海外零售签账、使用提款或存款服务。
  2. 外币存款结存优惠
    13.1合资格客户须符合第12项条款所提及的条件,及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于本行之个人及联名储蓄 / 支票 / 定期户口(合资格客户须为主要户口持有人)之外币存款总结存(非港币,惟不包括人民币及美元)达港元200,000等值或以上,可享1,000港元现金奖赏。
    13.2本行将根据由本行决定之汇率将有关的外币金额转换为等值港元,以计算外币存款总结存金额。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有关金额计算方法的最终决定权。
    13.3合资格客户须于奖赏存入时,仍维持第13.1项条款所提及之外币存款总结存金额,方可获得此优惠。
  3. 「财务策划及需要分析」优惠

    合资格客户须符合第12项条款所提及的条件,及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亲临本行任何一间分行成功完成「财务策划及需要分析表格(个人客户)」的第1部分至第6.3部分,可享200港元现金奖赏。

  4. 「转数快」优惠
    15.1合资格客户须符合第12项条款所提及的条件,及于户口开立当月后2个历月内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享100港元现金奖赏,每位合资格客户于本推广最多可获「转数快」优惠一次:
    1. 成功透过本行之「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于「转数快设定」中完成「转数快」登记,并设定本行为预设收款银行;及
    2. 成功透过本行之「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以手机号码、电邮地址、快速支付系统识别码或二维码完成最少2宗100港元或以上/100人民币或以上之转账,收款或付款均计算在内(「指定「转数快」交易」),惟转账至同一户口或本行持有之另一个相同姓名的户口,均不会视作为有效之指定「转数快」交易。
    15.2合资格客户须于奖赏存入时,仍设定本行为「转数快」预设收款银行,方可获得此优惠。
  5. 自动转账优惠
    16.1合资格客户须于推广期内成功申请/已经持有本行所发的任何一张建行(亚洲)信用卡主卡(「本行信用卡」)并符合第12项条款所提及的条件,及于成为本行全新「贵宾理财」客户后2个历月内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享200港元现金奖赏︰
    1. 成功以本行之港元储蓄/支票户口为恒常账单设立不少于1项自动转账服务(只适用于港元付款指示)(「直接付款授权指示」) ;及
    2. 于设立该项自动转账服务后成功作出不少于一次合资格自动转账缴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缴付建行(亚洲)信用卡/其他银行之信用卡账单、公共账单或其他商户之账单(「合资格自动转账交易」) 。
    16.2合资格自动转账交易不包括一次性账单缴费、非缴付商户账单及/或个人转账/增值之交易。
    16.3所有合资格自动转账交易以本行系统录得的最终交易记录为准,如有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16.4合资格客户须于奖赏存入时,本行信用卡必须仍然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并仍维持第16.1项条款所提及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方可获得此优惠。
  6. 迎新奖赏及以上优惠(即第12至16项条款)的现金奖赏将根据以下时间表直接存入合资格客户于本行的「贵宾理财」结算户口或最近开立及有效之港元储蓄/支票户口(不包括「月月增息储蓄户口」及定期存款户口)(「结算户口」)。合资格客户须于获得现金奖赏时仍然为本行有效「贵宾理财」客户(即该「贵宾理财」客户之每日平均合并结余的最低款额须为1,000,000港元或等值)并维持有效之结算户口、「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投资户口、电子结单服务、提款卡及上述所提及的相关银行服务。否则,有关现金奖赏将会被取消及不会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予合资格客户。首3,900名之合资格全新「贵宾理财」客户,方可获得奖赏。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现金奖赏存入时间表:
    户口开立日 存入现金奖赏日期
    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4月30日或之前
  7. 财富产品交易奖赏推广

    推广期由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优惠详情及其条款及细则,请参阅财富产品交易奖赏推广之推广网页www.asia.ccb.com/hk/wmrewards/sc。

风险披露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定,有时波动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投资产品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部分投资产品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某些投资产品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内提供及/或有其限制。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阁下的,否则阁下不应投资在该产品。投资者不应只根据本推广资料便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事先征询独立专业财务、税务及法律顾问意见及细阅有关产品的销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风险因素,确保本身了解有关产品之风险性质。

证券买卖
买卖证券很可能会招致损失而不是一定获利。

证券孖展买卖
倘若客户在本行保持一个孖展账户,透过存入抵押品融资作交易的损失风险是重大的。客户遭受的损失可能会大于客户存于本行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状况可能令客户不可能行使或有指令,例如「止蚀」或「止限」指令。客户可能收到短期通知,须存入额外孖展或利息付款。倘若所须的孖展或利息付款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作出,客户的证券抵押品可被清算而毋须客户同意。此外,客户对在客户账户中产生的任何不足的款项及对客户账户收取的利息,仍须承担法律责任。客户因此应慎重考虑因应客户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有关财务安排是否适合。

货币兑换
货币兑换涉及买卖价差。

外汇风险
货币汇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国家及国际金融及经济条件及政治及自然事件的发生。有时正常市场力量会受中央银行或其他体系所干扰。有时汇率及有关的价目会骤升或骤跌。将港币兑换为其他货币或将其他货币兑换成港币时,外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令您承受损失。

人民币之货币风险
人民币现时并不可自由兑换,并受外汇管制和限制 (可能随时受到非提前通知的变化) 。您应事先考虑并了解人民币资金流动性对您造成的影响。如果您将人民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令您承受损失。在岸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乃按照不同法规下运作, 在不同的独立市场和流动资金池以不同的汇率进行交易,它们的汇率变动可能会明显地不同。

网上投资买卖服务
由于无法预料的网络挤塞及其他原因,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本来并非可靠的通讯媒介,而且透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i)任何或所有投资产品交易的指示或其他讯息的传送和接收可能出现故障或被延误,及(ii)指示可能没有被执行或被延误执行,或执行指示所依据的价格与阁下发出指示时的价格不同。网上投资交易系统有其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体和/或软件故障,而且任何该等系统故障可能导致阁下的指令不能按照阁下指示被执行或者完全不能被执行。任何或所有投资产品交易指示的传送有发生中断、失真、遗漏、停顿或被截取以及被误解或任何沟通失误的风险。

基金投资
基金的过去表现,并不一定反映或保证其将来的表现。客户有可能损失部份或全部投资本金。本行或任何其附属机构并不承担或担保该投资所构成的任何责任。于适当范围内本行可从基金经理获取佣金或回扣。

债券买卖
买卖债券涉及流通及利率风险,未必百分百能够保证赚取利润,反而可能招致损失。如果债券发行机构出现信贷或失责事件,客户有该机构未能如期向客户缴付利息或本金的风险。投资于新兴市场债券涉及特别考虑及较高风险,例如较大的价格波动、较不完善的监管及法律架构、经济、社会及政治的不稳定等。

投资于高收益债券还须承受较高的信贷风险,及受制于经济周期的转变。投资于高收益债券的基金,更须承受资本增长风险,股息分派及其他相关风险。假如基金所投资的高息债券当中有任何违责事件,又或利率转变,该基金的资产净值便有可能下跌或受到负面影响。

结构性股票挂钩/票据产品
投资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涉及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通性风险,市况变化风险,交易对手的风险,以及发行商不能履行其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下义务之风险。客户务必清楚明白其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于到期时可能全无价值。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最大的投资回报通常限于已决定的现金金额,假如基础股票价格移动完全与客户的观点相反,客户面对的潜在损失可达全部投资金额。

外汇挂钩存款
外汇挂钩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此产品属于非上市投资产品,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客户需承担银行的信贷及无力偿债之风险。投资于此产品有别于直接买入挂钩货币,其回报限于应付的利息,而该利息将受挂钩汇率的变动影响。汇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金融、经济、政治、中央银行或其他体系干扰及自然事件的发生,有时会骤升或骤跌。虽然回报可能比传统定期存款为高,但一般都承受较高风险。除部分类型具有受条件限制的保本性质,其他类型并不保本,当挂钩汇率的浮动与客户预期有所不同时,客户可能需承担损失。外汇挂钩存款乃为持有至到期而设,客户无权在到期前提早终止此产品。外汇挂钩存款没有二手市场且不附抵押品,银行亦有权提早终止此产品。

利率风险
当利率上升时,与利率相连的投资项目(如债券)的价格会相应下跌。债券价格及孳息有相反的关系。当债券价格下跌时,债券孳息会上升(反之亦然)。债券价格带有利率风险是因为如果利率上升,已经发行了的债券的吸引力会降低。除非债券孳息及价格能相应调整去反映利率的升幅。

保险
客户在投保前,应先阅读相关保险公司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及保单文件及条款以了解保险计划的资料及详情(包括但不限于详尽条款、细则、保障范围、不保事项、收费及产品风险)及考虑该保险产品是否切合个人需要。保单持有人须承受相关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

就人寿保险而言,保险计划有机会包含储蓄成分。部分保费将用作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客户并非完全满意保单,客户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的相关保费及保费征费。为行使该权利,相关保险公司的香港总办事处须于冷静期内(即是将保单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或将《冷静期通知书》(说明保单已经可以领取,及「冷静期」的届满日)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紧接起计的21 个历日内,以较先者为准) 收到由客户签署的取消保单通知书。冷静期结束后,若客户在保单期满前取消保单,其退保价值可能少于客户已付的保费总额。

声明
本推广资料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内发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任何投资产品的要约、建议或招揽。本推广资料及上述外汇挂钩存款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间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规管之持牌银行、《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下的认可保险代理,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注册机构(中央编号:AAC155),从事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的受规管活动。本推广资料并未经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中介人牌照号码:FA3132)(「本行」)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富卫人寿」)、昆士兰联保保险有限公司(「昆士兰保险香港」)及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太平香港」)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产品。相关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本行之产品。富卫人寿为上述人寿保险产品的发行及承保人。富卫人寿已获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昆士兰保险香港或太平香港为上述一般保险产品的发行及承保人。昆士兰保险香港及太平香港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有关人寿保险或一般保险产品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不保事项、重要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相关保险公司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及保单文件及条款。富卫人寿、昆士兰保险香港及太平香港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如适用)及客户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寿保险或一般保险产品申请的权利。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 (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人寿保险或一般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保险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此网页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刊发,内容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及境外购买任何保险产品的要约、建议或招揽。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 章)下的保险业(征费)规例 (第41I章) 及保险业(征费)令 (第41J章) 订明,由2018年1月1日起,保单持有人须向保险业监管局缴交「保费征费」,详情可浏览保监局网页。有关保监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 https://www.ia.org.hk。有关保险投诉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 https://www.icb.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