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银联二维码提款服务的条款及条件
- 本银联二维码提款服务(「本服务」)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向您提供。
- 透过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本条款及条件(可不时修订)(本「条款及条件」),而本条款及条件将对您有约束力。除其他内容外,本条款及条件,和户口及有关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个人账户)、电子理财服务的条款及条件,网上银行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中国建设银行(港澳)手机应用程式的许可协议和使用条款,个人资讯收集及私隐政策声明或银行不时发布的其他适用条款及条件(统称「相关条款和条件」),应适用及视为已全文载于本条款及条件中。
- 如果在本条款及条件与其他适用的条款及条件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就本服务而言,应以本条款及条件为准。
- 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及条件,请勿访问或使用本服务或其任何功能。
- 定义
1.1「自动柜员机」指自动柜员机。
1.2「自动柜员机卡」指任何银联双币(提款)卡(不包括银联环球迅汇卡及银联相片儿童储蓄户口卡)或银行不时发出及批准使用本服务的其他自动柜员机卡。
1.3「营业日」指银行在香港开门营业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下午。
1.4「电脑系统」指进入电子理财服务所需的电脑设备、流动装置、其他设备或装置及所有连接或装载其内的硬件、软件、应用程式和数据装置。
1.5「每日累计提款限额」具有第5.1条赋予的含义。
1.6「指定银行户口」指以您的名义持有且获银行预先批准作港币现金提款,并已为银行接受适用于本服务的预设银行户口。银行有权自行绝对酌情决定何种银行户口具有作为指定银行户口的资格。
1.7「电子理财服务」指银行通过任何方式向其客户提供的任何银行服务,使客户可透过自动柜员机、电脑系统、电话或其他银行不时规定可连接银行系统的装置向银行取得资料、发出指示及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柜员机服务和网上银行服务。
1.8「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1.9「最低提款限额」具有第 5.1 条赋予的含义。
1.10「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指银行不时指定的流动应用程式软件。
1.11「网络营运商」指营运和提供自动柜员机的任何网络营运商。
1.12「网上银行服务」指银行透过银行网站及/或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客户可使用电脑系统向银行取得资料或数据及/或发出指示,包括但不限于透过银行进行交易。
1.13「个人识别号码」是指您的自动柜员机卡的个人识别号码。
1.14「二维码」指由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生成的快速响应矩阵图码。
1.15「短讯」指短讯服务。
1.16「有关交易」指根据提款指示进行的提款交易。
1.17「银联」指银联国际有限公司。
1.18「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指由银联与银行,或由银行、银联及/或其他相关网络营运商于香港不时共同营运且支持使用本服务的自动柜员机,并允许透过扫描二维码而无需使用自动柜员机卡提取现金,但不包括银行单独运营的自动柜员机。
1.19「银行网站」 指 www.asia.ccb.com 或由银行不时寄存之其他网站。
1.20「提款指示」指您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提供,要求从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而无需使用自动柜员机卡的指示。
- 服务范围
2.1本服务是由银行提供的服务,根据本服务,您可以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序向银行发出提款指示,并透过扫描二维码而非使用自动柜员机卡从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中以港币提取现金。
2.2您确认并同意,为使用本服务,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您必须持有有效的自动柜员机卡;
- 您必须是网上银行服务的有效注册用户;
- 您必须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式登录网上银行服务才能使用服务;
- 您必须在具有相机功能的流动电话装置上安装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在您的流动电话装置上启动相机功能,并允许银行流动应用程式访问流动电话装置上的相机功能;以及
- 您必须指定一个流动电话号码用于接收银行的短讯及用于接收银行电子邮件通知的电子邮件地址。
2.3您同意在使用本服务时遵守以下各项要求:
- 您应透过安装在您的流动装置上的银行流动应用程式登录网上银行服务,选择使用本服务,并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发出所有提款指示。
- 您应从您的指定银行户口发出提款指示。除非存在明显错误,由您发出并由银行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式记录的提款指示将是最终的,且对您具有约束力。银行有权自行绝对酌情决定是否接受任何提款指示。
- 为根据提款指示提取现金,您应到访任何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并在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的屏幕上选择使用本服务。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的屏幕上会显示一个二维码。提款指示只能被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识别;如果您到访的自动柜员机并非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您则无法使用本服务。
- 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提交提款指示后,您应选择并使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屏幕上显示的二维码,并在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输入个人识别号码。
- 提款指示在您登出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前有效(不论自愿或因不活动而自动登出)。如您未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的相关活动时段结束前在银联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上扫描二维码并输入个人识别号码,提款指示将自动失效,银行无需向您发出任何进一步通知。在此情况下,银行将不会亦没有义务按照该提款指示行事,亦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 您可以在您扫描二维码或输入个人识别号码前,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撤销您的提款指示。银行有权自行绝对酌情决定是否接受任何撤销。尽管有前述规定,一旦您已启动银行流动应用程序上的相机并已开始扫描二维码,您即不得撤销提款指示。银行概不对任何提款指示的撤销或未能撤销承担任何责任。
- 在执行提款指示前,您应确保指定银行户口中有可用且充足的港币资金。只有在二维码扫描和个人识别号码验证成功,而指定银行户口中有充足的已结清港币资金时,有关交易方可继续进行。否则,银行将不会继续执行提款指示,交易将被银行或银联拒绝。
- 如交易成功,本行将分别向您指定的手机号码及指定电邮地址发送短讯及电邮通知。您亦可以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序查看交易记录。
- 您应确保您的提款指示中指示的提款金额不低于最低提款限额或超过每日累计提款限额。若指示的提款金额低于最低提取限额,或超出每日累计提取限额,或若银行接受该提款指示将令您超出每日累计提取限额,则该提款指示将被拒绝。
- 银联或其他网络运营商可能对您使用本服务施加其他限额及/或限制。银联有权自行酌情决定指示银行延迟、暂停或拒绝任何不符合该等交易限额及/或限制的提款指示。
2.4您仍可选择不使用本服务从自动柜员机提取现金,即使用自动柜员机卡进行提款。
2.5您应确保向银行提供的提款指示及其中所包含的资讯在各方面均为真实、完整和准确,并授权银行使用该等资讯和详情及/或向银行视为适当的任何资讯接收方传达该等资讯和详情。
2.6银行没有义务核实您在提款指示中所提供的任何资讯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银行亦不会因任何不正确、不准确或不完整的资讯而承担任何责任。您特此同意并授权银行使用该等资讯和详情及/或向银联、网络营运商及/或其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传达该等资讯和详情。
2.7您与银行于本服务进行交易时,应遵守所有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条例,并应及时提供银行认为必要的任何资讯(或对其进行核实),以遵守法律、法规和国际协定对银行施加的任何要求。
2.8银行可随时及不时更改本服务的范围。
- 从指定银行户口扣数
您同意按照一般银行服务的服务收费表中列出的费用向银行支付与使用本服务相关的费用和收费。此外,透过银联二维码自动柜员机使用本服务,您亦须支付银联或其他网络运营商收取的所有其他相关费用和收费。透过发出提款指示,您授权银行直接从您的指定银行户口扣除提款指示中规定的提款金额,以及银行 、银联或其他网络运营商的相关费用和收费(如适用)。所有与本服务相关的费用及收费,在到期应付时亦会从指定银行户口或您在银行的任何其他户口中扣除,恕不退还。您确认,银行、银联或其他网络运营商可不时修改与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任何费用和收费。
- 确认向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转移资讯
4.1您确认,您的资讯,包括指定银行户口的银行帐号和您在指定银行户口下的姓名,将转移给第三方服务供应商、银联和网络营运商,以便处理本服务及/或有关交易。您特此同意将该等资讯传达给相关方,并确认该等资讯在各方面均为真实、完整及准确。
4.2如您向银行提供的资讯发生任何更改,您同意不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
- 提款限额
5.1银行有权设定或修改本服务每次提款的任何下限金额(「最低提款限额」),及每日累计提款限额(「每日累计提款限额」)。自动柜员机卡的每日累计提款限额是设于自动柜员机卡,即该每日累计提款限额将共同适用于所有以您的名义持有的自动柜员机卡(无论是透过实体自动柜员机卡提款或透过本服务提款)。该最低取款限额及每日累计取款限额均在银行网站上列明。详情请参阅银行网站。
5.2您确认,除银行根据第5.1条所设定的最低提款限额和每日累计提款限额外,有关交易将受限于每个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的交易下限或上限,其可能会根据银联及/或其他网络营运商的提款政策而有所变动。如果提款额不符合该交易下限或上限,透过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执行的提款指示将被拒绝。
- 暂停或终止本服务
6.1如果银行有合理理由,银行可在任何时候自行绝对酌情决定限制、暂停或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无需向您发送通知或说明理由。
6.2若您要暂停或终止网上银行服务,须在向银行发出通知而且银行有合理机会根据该通知行事之后才生效。
6.3除本条款及条件第6.1条和第6.4条所述的情况外,银行将尽其合理努力提前就本服务的任何变更、修订、暂停、限制或终止向您发送事先通知(将以银行认为合适的任何通讯方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发布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或银行网站)。但是,由于本条款及条件第7.6条所述的情况,您确认事先通知或有时并不可行,而因此不予发出。
6.4如果银行合理地认为您在任何时候违反本条款及条件或任何其他相关条款及条件和协议的任何规定,银行可自行绝对酌情决定立即暂停或终止本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
6.5对您因任何原因自愿或非自愿暂停或终止本服务而蒙受或引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银行概不承担责任。
- 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
在不影响及附加于,除其他内容外,相关条款和条件或银行不时发布的其他适用条款及条件:
7.1本服务由银行与银联或其他管理、操作和维护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的网络营运商共同提供。您确认,本服务的提款指示仅可透过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执行,并在任何情况下受制于及根据银联或其他网络营运商的不时规定的规则、指引及程序及本行其他适用条款及条件。而银行不保证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的正常运作。如果银行未能履行任何义务或服务或者未能采取任何行动,而此乃直接或间接归因于银行或银行代理人或指定人所能合理控制外的任何情况或事件,包括任何设备或电脑故障,电力、网络或讯号失灵或不足,传输或转账设施出现干扰、截取、错误、延误或损失,或任何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银行概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2您须全权负责遵守银联、其他网络运营商和其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使用服务的相关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如果因您不遵守该等条款及条件而直接或间接导致提款指示无法进行,银行概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银行并不就本服务或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随时可用,或可在银行不时提供的任何电脑系统、软件、基础设施或其他电子理财服务中运作,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7.4本服务仅可在银行不时指定的兼容装置上使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访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银行不就与本服务相关而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的准确性、功能或效能,或任何特定设备与本服务的兼容性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您应全权负责确保您的装置满足指定的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出现故障及/或您无法访问本服务。
7.5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可能会不时更新。根据更新的内容, 除非您下载了最新版本的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并接受任何新条款,否则您可能无法使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和本服务。
7.6您确认,本服务会因互联网流量而遭受干扰、硬件或软件故障、错误、传输失败、传输延迟,或因互联网的公共性质、市场交易量或波动、系统故障或升级或维护或其他原因而导致数据传输错误。银行将不对因超出银行控制范围而发生的任何电信故障而导致任何不准确或不及时的资料传输及交易造成的任何后果负责。
7.7您应自行承担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式使用本服务的所有风险。您确认,本服务并非因应您的个人需求和要求而研发,因此您应自行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使用及适合使用本服务。本服务是按“现状”提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银行排除所有可能适用于本服务的明示或默示的条件、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适销性、适用于任何特定用途、准确性和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任何保证)、陈述或其他条款。
7.8银行不会对第三方资讯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资讯或服务(无论是否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中)负责,也不会对该等第三方提供的任何非法、威胁、辱骂、诽谤、淫亵或不雅性质的资料或者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任何类型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
7.9银行不声明或保证在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不会传播病毒或其他破坏性的内容,或者您的装置不会受损。您应自行负责确保对资料及/或装置进行充分保护和备份,采取合理及适当的预防措施以扫描电脑病毒或其他破坏性内容,及防止(并保证和确保防止)将任何电脑病毒被传送至您的装置。
7.10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银行将不对本服务中的任何错误、遗漏、截取、破坏、删除、损失或不准确之处,或任何人对有关服务的使用、依赖或无法使用,或因银行流动应用程式而导致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资料损失或泄漏)承担任何责任。
7.1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银行概不对您因下列任何原因而遭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有关使用或试图使用本服务,或您的指示,或透过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关的任何未经授权交易;
- 由于无法提供本服务及/或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中无现金可取而导致于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的任何现金提款受到任何干扰、延迟或不成功;
- 您的提款户口因任何原因而被关闭、冻结或无法访问;或
- 如果由于您错误输入或忘记用户名称或密码,或输入无效的个人识别号码,或无法透过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银联二维码提款自动柜员机上显示的二维码,而无法登入银行流动应用程式使用本服务。
- 保安
8.1您理解保护已安装银行流动应用程式的流动电话装置的重要性,并且您同意保护您的流动电话装置使其免受未经授权使用。您同意,您须为使用您的流动电话装置(无论是否经您授权)访问和使用本服务的一切情况全权负责。
8.2为保护您的私隐和资产,除银行在相关条款及条件中所建议的所有其他保安措施外,您同意及时采取所有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您的装置、登入资讯、密码、二维码、个人识别号码以及与银行或户口相关的资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并防止您的装置受到未经授权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 不向任何人披露、不与任何人分享、不允许任何人获得或使用您的用户名称、密码、二维码或个人识别号码。请注意,银行可能为核实或重设户口而要求您提供您的用户名称;
-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向任何人披露或分享您的装置密码,亦不允许任何其他人使用您的登入资讯、密码、二维码或个人识别号码,包括任何共同户口的持有人,尤其是,不得透过电邮向他人告知该等资讯;
- 设定难以猜测的密码(例如:在设置密码时不应使用您的生日、电话号码或名字中可识别的部分等资料,亦不在使用任何其他服务时使用相同密码(例如:用以连接到互联网或使用其他网站));
- 不将登入资料和密码使用于其他服务;
- 不得没加掩饰而直接在某处写下或记录登入资讯、密码或个人识别号码;
- 在使用本服务前,检查周围的环境,确保无人看到您的装置、装置密码、登入资讯或密码、二维码或个人识别号码。为安全起见,请定期更改您的装置和户口密码;
- 绝对不将登入资讯和密码写在使用本服务的任何装置或者通常与该装置放在一起或该装置附近的任何物品上;
- 如果您怀疑自己受到欺诈性网站、电子邮件或短讯/WAP推送讯息欺骗(例如:当您正确输入您的密码后无法登入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无论是否收到任何警告提示),请立即更改您的密码;
- 不使用公共或共用流动电话装置或公共Wi-Fi访问本服务;及
- 参阅银行不时提供的保安建议。
8.3银行透过采取加密技术,尽力确保您经由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和传输的资料的安全性。但是,透过使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或本服务,即表示您确认和同意互联网传输是不会完全保密或安全的。您理解您使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或本服务发送的任何讯息或资讯均可能被他人读取或截取,即使有特殊通知注明个别传输已经被加密。
8.4如果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并与使用本服务相关,有关您的设备、登入资讯、密码、二维码、个人识别号码以及银行或户口相关资讯出现任何事实错误、丢失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您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银行不时同意的方式将该等错误、丢失或未经授权的访问通知银行,并在银行要求时以书面形式对此加以确认。
8.5您应自行负责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和足够的应急计划(包括上述措施),并应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 弥偿
在不影响及附加于,户口及相关条款和条件或银行不时发布的其他适用条款及条件:对于因为或涉及以下情况而导致银行、银行关联方、其职员、雇员、代理人和银行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发生或遭受的任何索偿、诉讼、行动、程序、损失、损害、义务及/或责任或合理发生的所有合理金额的费用及/或开支,您应确保银行、银行关联方、其职员、雇员、代理人和银行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免受损害并向其作出赔偿:(i)您未能遵守本条款及条件;或(ii)您在使用银行提供的本服务或其他电子理财服务过程中发生欺诈或严重疏忽的行为。
- 修订
银行可随时及不时修订本条款及条件及/或加入附加条款及条件。在银行向您发出合理通知后,本条款及条件的任何修改或增补随即生效,该通知可透过银行认为合适的任何通讯方式发出,包括但不限于以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将其发布在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或银行网站上,如果您在修改或增补的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该等修改或增补即对您具有约束力。
- 第三者权利
除非本条款及条件另有明确规定,除本条款及条件所述人士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在《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均无权强制执行本条款及条件的任何条款或从该等条款中受益。
- 管辖法律
本条款及条件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按香港法律诠释,且本条款及条件所述人士特此接受香港法院的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 语言
本条款及条件提供中英文版本。如两个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应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