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 (亚洲) 银联信用卡
陪您畅游内地及澳门

签账享6%现金回赠

建行(亚洲)信用卡想点用想住用
内地及澳门消费赚6%现金回赠
推广期:2024年9月11日至12月31日
凭建行 (亚洲) 银联信用卡于内地或澳门实体店或经网上以人民币或澳门币消费,
无论食饭、购物、娱乐、游览景点等都可以赚6%现金回赠
推广期内可获高达HKD600现金回赠
无最低签账金额要求,让您消费更自在!
阶段1
2024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
阶段2
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登记时段
阶段1

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10时至10月31日晚上11时59分登记,可参加第1阶段之「内地及澳门消费赏」!

阶段2

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至12月31日晚上11时59分进行登记,可参加第2阶段之「内地及澳门消费赏」!


立即登记阶段1之现金回赠
(由2024年9月11日上午10时开始登记。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注:
  1. 优惠只适用于以建行 (亚洲) 银联信用卡(包括实体卡及Apple Pay)、绑定建行 (亚洲) 银联信用卡之「建行生活」APP、银联二维码(包括龙支付HK二维码支付及云闪付App)付款并经银联网络之内地及澳门实体店或网上合资格零售交易。
  2. 合资格的内地及澳门实体店或网上零售交易须以人民币/澳门币进行签账。
  3. 推广期内,每位建行 (亚洲) 银联信用卡会员每阶段最多可获HKD300现金回赠,两个阶段最多可获HKD600现金回赠。
  4. 计划总名额为1,600个,每个阶段名额各800个。第1阶段未用完之名额(如有)将会拨入第2阶段。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在登记时段以外所作的登记将不被接纳。
  5. 登记将分为两个时段,阁下须于每个阶段进行登记方可成功参加各阶段之计划。成功于每个阶段登记之信用卡会员于完成登记时获发一个参考编号。

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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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建行 (亚洲) 银联信用卡内地及澳门消费赏计划(「计划」)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 –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并将分为2个阶段进行:
    • 第1阶段由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第2阶段由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本计划 – 本计划只适用于由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 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们」)所发出的银联信用卡(商务卡除外)(「信用卡」)的主卡信用卡会员(「信用卡会员」,「阁下」)。信用卡会员须于推广期内以信用卡(包括实体卡及Apple Pay)、绑定建行 (亚洲) 银联信用卡之「建行生活」APP、银联二维码(包括龙支付HK二维码支付及云闪付App)付款并经银联网络之内地及澳门实体店或网上合资格零售交易(「合资格交易」)。合资格的内地及澳门实体店或网上零售交易须以人民币/澳门币进行签账。
  3. 登记
    1. 阁下必须于下列登记时段内于 www.asia.ccb.com/hk/upioffer/reg/sc 进行登记。如阁下拥有多于一张信用卡,只需登记其中一张信用卡,其名下之其他信用卡即自动登记于本计划内。如阁下以不同信用卡户口签账,合资格之签账可累积及一并计算。
    2. 登记将分为两个时段,阁下须于每个阶段进行登记方可成功参加各阶段之计划。成功于每个阶段登记之信用卡会员于完成登记时获发一个参考编号。登记时段如下:
      • 第1阶段:2024年9月11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晚上11时59分。阁下如于此阶段进行登记,即代表阁下已成功登记第1阶段之计划;
      • 第2阶段: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晚上11时59分。阁下如于此阶段进行登记,即代表阁下已成功登记第2阶段之计划。
    3. 计划总名额为1,600个,每个阶段名额各800个。第1阶段未用完之名额(如有)将会拨入第2阶段。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在登记时段以外所作的登记将不被接纳。时间对于本计划极之重要而有关时间必须为本行系统及纪录中显示的香港时间。
  4. 内地及澳门消费赏 - 阁下于推广期内于内地及澳门实体店/网上以人民币/澳门币进行签账的合资格零售交易,每笔签账可享6%现金回赠。每位信用卡会员于每阶段最多可获HKD300现金回赠,整个推广期最多可获HKD600现金回赠。
  5. 汇率计算 – 以澳门币交易的金额会根据银联于折算当日采用的汇率,折算为港币后,志账于信用卡会员的港币卡账户中。就银联不时采用的折算汇率,阁下同意接受及不作争议。
  6. 不合资格交易 – 以下交易将不会被计算作本计划之合资格交易:于2024年11月8日(第1阶段)及2025年1月8日(第2阶段)或之前尚未志账之交易、网上除人民币或澳门币以外的外币签账(银联或商户的收单银行定义的商户编号/交易类别厘定)、转账、结余转户、分期贷款、所有免息分期计划、电子钱包(AlipayHK, PayMe, WeChat Pay HK)所作的交易/增值/转账、保险公司之保险计划的保费、自动转账、所有八达通自动增值(包括电子钱包之八达通增值)、「免息智快转账」、RentSmart 租好啲之签账、免息现金计划、缴费、电汇、赌博交易、循环付款、慈善机构捐款、电话/传真/邮寄购物、现金透支、缴交税务款项及费用及收费(不论与信用卡账户有关与否)及任何被取消或被退款之交易,以及本行不时决定的交易类别,或本行决定不符合之交易。
  7. 附属卡 – 就本计划而言,附属卡会员在推广期间内之信用卡签账将当作主卡信用卡会员之签账以计算所获之现金回赠。
  8. 奖赏通知 – 推广计划之现金回赠会于2025年1月31日或之前自动存入于本行纪录中累积合资格签账之签账净额最高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现金回赠只能用作扣减有关信用卡账户之结欠金额。回赠金额不可兑换为现金及/或作现金提取,亦不得转让。现金回赠金额若以任何形式作现金提取或转账至其他户口, 将会引起有关费用及收费。
  9. 本行的记录为准 – 在本计划下,我们就阁下所赚取之现金回赠及所有有关现金回赠之决定将为最终及对阁下具约束力。
  10. 参与资格 – 阁下参与本计划之资格将受制于我们审查阁下信用卡账户的状况及在推广期间及获享现金回赠时维持生效及状况良好(根据我们酌情权决定)。如现金回赠已被存入信用卡账户而用作计算现金回赠的有关交易被取消,本行保留扣回已存入信用卡账户的现金回赠的权利。
  11. 保留签账存根 – 阁下须保留所有合资格交易的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如有任何争议,本行或会要求提供有关存根、交易纪录及/或其他证据,以作核实并保存。
  12. 本行有权更改本计划 – 我们保留可随时更改及在我们的酌情权下更改本计划及/或本条款及细则,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计划之权利。
  13. 最终决定权 – 本行保留就所有本计划的分歧或纠纷的最终决定权,并将不会负责或承担任何信用卡会员就参与本计划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责任。
  14. 英文版为准 –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