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亚洲) TRAVO Mastercard -「TRAVO Rewards」(「本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1. 本计划 – 本计划只适用于由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 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们」)所发行的TRAVO World Mastercard及TRAVO Mastercard(「信用卡」)的主卡会员(「会员」,「你」),并只适用于已登记本计划之信用卡(「合资格信用卡」)。
  2. 推广期 – 本计划推广期由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3. 登记 – 你必须于推广期内登入本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登记。登记确认电邮将于两个工作天内发予成功登记之会员(「合资格会员」)之电邮地址。如信用卡会员持有多于一张合资格信用卡,只要以其中一张成功登记,则会籍自动适用于其名下所有其他合资格的信用卡。信用卡会员以不同的合资格信用卡签账将合并计算TRAVO Rewards。
  4. 会籍 – 本计划所有礼遇将由成功登记后之第二个工作天起生效并于推广期内有效,直到你主动联系我们取消登记为止。本计划之生效期(「TRAVO Rewards会籍生效期」)以详列于登记确认电邮上之日期为准。
  5. 礼遇 – 合资格会员可享下列礼遇。
    i. 「海外零售签账积分奖赏」
    a) 海外零售签账奖赏 – 由你的TRAVO Rewards会籍生效期起于推广期内,合资格的签账可享10倍积分奖赏 (10倍积分奖赏已包括积分奖赏计划下之基本积分) (「海外零售签账奖赏」) 。每位合资格信用卡会员于推广期内可于此计划中获取最多额外9倍积分奖赏,即 400,000额外积分奖赏(不包括基本积分)。
    b) 海外零售签账奖赏的合资格签账 – 所有合资格信用卡作出的非港币零售签账并保留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可获海外零售签账奖赏。Mastercard之海外交易,所有以非港币计算的交易金额,均会根据Mastercard于折算当日采用的汇率,折算为港币后,加上建行(亚洲)征收如服务收费一览表列明的外币折算费(即Mastercard向信用卡之签发人收取的外币折算费)及海外交易手续费,志账于信用卡账户中。
    c) 海外零售签账奖赏的不合资格签账 - 以下以信用卡作出的交易类别(「不合资格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将不会获取外币零售签账积分:
    1. 现金透支
    2. 透过信用卡以电子转账
    3. 信用额套现分期计划
    4. 「Chill 分期」签账分期计划
    5. 缴交财务费用、逾期手续费及其他收费及费用
    6. 以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向保险公司缴交为偿还保险公司保单贷款账单类别的费用
    7. 以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向银行或信用卡服务及信贷财务机构类别缴交账单的费用
    8. 缴交税项
    9. 以下参考 VISA International、Mastercard或银联国际(按情况适用)不时界定之商户编号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 赌博交易
      2. 半现金交易(包括于非金融机构及金融机构的交易)
      3. 增值电子货币包或转账(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宝及PayMe)
    10. 信用卡交易已被志账但随后该交易被取消、还原或退回
    11. 未被志账之交易
    12. 本行不时决定的交易类别
    对于任何不应计入的交易而错误地累积的积分奖赏,我们可以在没有任何预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将其取消而不予事先通知。
    ii. 「本地餐饮积分奖赏」
    a) 本地餐饮奖赏 – 由你的TRAVO Rewards会籍生效期起于推广期内,合资格的签账可享5倍积分奖赏 (5倍积分奖赏已包括积分奖赏计划下之基本积分) (「本地餐饮奖赏」) 。合资格信用卡会员于推广期内可于此计划中获取最多100,000额外积分奖赏(不包括基本积分)。
    b) 本地餐饮奖赏的合资格签账 – 所有合资格信用卡作出的已志账本地餐饮签账可获本地餐饮奖赏。银行依据Mastercard不时发布的商户代码定义符合条件的本地餐饮消费交易。
    c) 本地餐饮奖赏的不合资格签账 - 以下的交易类别(「不合资格签账」)将不会获取本地餐饮积分,包括但不限于:于指定酒席宴会、私人宴会、包场派对、设于酒店/百货公司/俱乐部/会所内的饮食专柜/商户及其他签账类别的指定商户所提供的餐饮服务;任何被取消或被退款之交易,以及本行不时决定的交易类别,或本行决定不符合之交易。
    本行有权于积分奖赏账户直接扣除合资格信用卡会员所获享之积分奖赏而不事先通知。
    iii. 「积分预支奖赏」
    a) 积分预支奖赏 – 由你的TRAVO Rewards会员资格生效日期起到兑换期结束,你可以使用积分预支奖赏及使用预支的积分兑换奖赏(「积分预支奖赏」)。
    b) 换领期 – 合资格会员可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申请预支积分(「换领期」)。
    c) 换领 – 只适用于换领「积分奖赏计划」内之礼遇(但不包括现金回赠 )并须受「积分奖赏计划」之条款及细则约束。换领申请一经接纳,恕不能更改或取消。换领积分预支所需之积分及/或预支积分(如适用)将自动于积分奖赏账户中扣除。因换领而扣除的积分恕不退还。
    d) 最高预支积分 – 每位合资格会员于换领期内的最高预支积分上限为450,000积分。每位合资格会员于每历年度之会员所预支的积分不可转让。
    e) 预支积分清还期 – 预支的积分须于换领后下一年度之1月31日或以前或积分奖赏账户取消/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积分清还期」),以较早者为准,完全清还。若信用卡未能于积分清还期前完全清还所预支的积分,所有未清还之积分将按每100预支积分为港币1.2元(不足100分之预支积分,将视为100预支积分),于积分清还期或积分奖赏账户取消/终止后之一个月内 (以较早者为准)从该信用卡账户中收取而不需事前通知。
  6. 奖赏发放 - 外币零售签账奖赏及本地餐饮奖赏将在交易入账后的下个历月内直接计存入成功登记本计划的合资格会员的积分奖赏计划账户中。
  7. 账户状况 - 合资格会员的积分奖赏账户的状况须在获享积分奖赏时维持生效及状况良好(根据本行酌情权而定)。有关积分奖赏账户(「积分奖赏账户」)之详情,请参阅「积分奖赏计划」换领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8. 附属卡 - 就本计划而言,附属卡会员之合资格签账将当作主卡信用卡会员之消费。
  9. 其他条款及细则 - 须受《积分奖赏计划》之条款及细则约束。
  10. 我们的纪录为准 - 我们将对关于你的TRAVO REWARDS及所有有关积分换领之决定将为最终及对你具约束力(明显错误除外)。
  11. 保留签账存根 - 你须保留所有合资格交易的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如有任何争议,本行或会要求提供有关存根、交易纪录及/或其他证据,以作核实并保存。
  12. 本行有权更改本计划 – 我们保留可随时更改及在我们的酌情权下更改本计划及/或本条款及细则,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计划而不须事先通知你之权利。
  13. 最终决定权 – 我们保留对所有就本计划有关的事宜及纠纷的最终决定权。我们将不会负责或承担会员就本计划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责任。
  14. 英文版为准 – 本条款及细则中英文版本之间如有任何差异,即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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