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跨平台投保服务
连结至富卫人寿网上平台
投保指定定期寿险计划
尊享首年保费5折
- 本宣传资料并不构成买卖任何保险产品的建议或要约。
声明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中介人牌照号码:FA3132) (「本行」)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 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分销相关保险产品。相关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本行之产品。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 (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保险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此网页只在香港刊发,内容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保险产品的要约、建议或招揽。阁下不应只基于以上资料而投保任何保险产品,而应考虑有关保险产品是否切合阁下需要。有关保险产品的详情请参阅相关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和保单文件及条款。
风险披露
客户在投保前,应先阅读相关保险公司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及保单文件及条款以了解保险计划的资料及详情(包括但不限于详尽条款、细则、保障范围、不保事项、收费及产品风险)及考虑该保险产品是否切合个人需要。保单持有人须承受相关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
就人寿保险而言,保险计划有机会包含储蓄成分。部分保费将用作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客户并非完全满意保单,客户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的相关保费及保费征费。为行使该权利,相关保险公司的香港总办事处须于冷静期内(即是将保单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或将《冷静期通知书》(说明保单已经可以领取,及「冷静期」的届满日)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紧接起计的21 个历日内,以较先者为准) 收到由客户签署的取消保单通知书。冷静期结束后,若客户在保单期满前取消保单,其退保价值可能少于客户已付的保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