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银保体验
建行(亚洲)与富卫
以领先金融科技推出全新保险体验
现即日投保 最快即日生效*
建行(亚洲)与富卫推出策略性合作计划,透过「开放应用程式介面」(「开放 API」) 技术,建行(亚洲)可为客户提供一个即时和安全的无缝投保体验,有助客户更快得到所需保障。
注:有关的富衞保单最快可于1个工作天内生效。须受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及细则约束。
什么是「开放API」?
「开放API」即「开放应用程式介面」(Open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是一种用于促进在不同电脑系统之间信息交换和执行指令的途径。金融机构可使用开放API将其内部系统及资料开放,让已获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可读取有关资料。
是次「开放API」合作可带来什么好处?
缩短追踪及核实客户缴付保费的工序及时间,助客户更快获得保障,提升客户体验。
富卫可以自动化处理客户缴付保费和结算流程。
为即将到来的保险科技体验奠定基础。
将潜在的手动错误风险降至最低,减低业务操作成本。
是次开放 API 项目为保险分销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
项目亦能提高数据准确性及加强保障客户私隐,有助双方共同打造创新且高效能的银保服务。
项目亦能提高数据准确性及加强保障客户私隐,有助双方共同打造创新且高效能的银保服务。
「开放API」小教室
本行通过开放API技术,允许富卫系统与本行系统直接沟通,从而让富卫能够有系统地以程式读取资料(例如客户缴付保费的情况),既可减少双方员工人手处理保费对账的繁琐工作及人为错误,更大大提升保费到账速度,让客户更快得到所需保障,达致三赢局面。
流程概览
客户向建行(亚洲)缴付保费^ 后,银行系统即时储存有关交易明细
富卫收到和核实客户缴付保费的交易明细后,保单最快可于1个工作天内生效*
客户
建行(亚洲)
富卫不时通过「开放API」技术在本行系统
进行查询客户缴付保费的交易明细
进行查询客户缴付保费的交易明细
建行(亚洲)收到富卫系统之查询后,
回传相关保费支付金额及保单号码予富卫
回传相关保费支付金额及保单号码予富卫
注:^包括首次及续期保费缴付 *受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及细则约束
以上服务及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本行职员查询。
注意事项
在此文件内所提及的「建行(亚洲)」或「本行」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富卫」是指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在此文件内所提及的「建行(亚洲)」或「本行」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富卫」是指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声明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中介人牌照号码:FA3132)(「本行」)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富卫」)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产品。相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本行之产品。富卫为上述人寿保险产品的发行及承保人。富卫已获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有关人寿保险产品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不保事项、重要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富卫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及保单文件及条款。富卫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客户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寿保险产品申请的权利。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人寿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富卫与客户直接解决。此网页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刊发,内容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任何保险产品之要约、建议或招揽。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下的保险业(征费)规例(第41I章)及保险业(征费)(第41J章)令订明,由2018年1月1日起,保单持有人须向保险业监管局缴交「保费征费」,详情可浏览保监局网页。有关保监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https://www.ia.org.hk。有关保险投诉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https://www.icb.org.hk。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中介人牌照号码:FA3132)(「本行」)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富卫」)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产品。相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本行之产品。富卫为上述人寿保险产品的发行及承保人。富卫已获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有关人寿保险产品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不保事项、重要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富卫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及保单文件及条款。富卫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客户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寿保险产品申请的权利。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人寿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富卫与客户直接解决。此网页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刊发,内容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任何保险产品之要约、建议或招揽。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下的保险业(征费)规例(第41I章)及保险业(征费)(第41J章)令订明,由2018年1月1日起,保单持有人须向保险业监管局缴交「保费征费」,详情可浏览保监局网页。有关保监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https://www.ia.org.hk。有关保险投诉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https://www.icb.org.hk。
风险披露
客户在投保前,应先阅读相关保险公司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及保单文件及条款以了解保险计划的资料及详情(包括但不限于详尽条款、细则、保障范围、不保事项、收费及产品风险)及考虑该保险产品是否切合个人需要。保单持有人须承受相关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
就人寿保险而言,保险计划有机会包含储蓄成分。部分保费将用作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客户并非完全满意保单,客户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的相关保费及保费征费。为行使该权利,相关保险公司的香港总办事处须于冷静期内(即是将保单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或将《冷静期通知书》(说明保单已经可以领取,及「冷静期」的届满日)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紧接起计的21个历日内,以较先者为准)收到由客户签署的取消保单通知书。冷静期结束后,若客户在保单期满前取消保单,其退保价值可能少于客户已付的保费总额。
客户在投保前,应先阅读相关保险公司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及保单文件及条款以了解保险计划的资料及详情(包括但不限于详尽条款、细则、保障范围、不保事项、收费及产品风险)及考虑该保险产品是否切合个人需要。保单持有人须承受相关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
就人寿保险而言,保险计划有机会包含储蓄成分。部分保费将用作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客户并非完全满意保单,客户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的相关保费及保费征费。为行使该权利,相关保险公司的香港总办事处须于冷静期内(即是将保单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或将《冷静期通知书》(说明保单已经可以领取,及「冷静期」的届满日)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紧接起计的21个历日内,以较先者为准)收到由客户签署的取消保单通知书。冷静期结束后,若客户在保单期满前取消保单,其退保价值可能少于客户已付的保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