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险方案

及早规划财富传承 让爱世代延续

每个家,都希望将爱一代传一代。建行(亚洲)深知您关心下一代的将来,所以伙拍知名保险公司,提供多种方案,无论财富多少,都助您好好实现财富传承目标,让爱代代相传。
如何以人寿保险助您更有效
作财富传承?
人寿保险作为财富传承的工具,不单可提升资产价值,而且包括以下优点:
六大优点
成本低廉
1
成本低廉
比起一般传统传承工具例如信托,人寿保险毋须冻结资产,运作简单及相对成本较低
让财富世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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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财富世代相传
透过更改保单受保人选项#,让资产传承及延续给挚爱
避免遗产承办漫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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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遗产承办
漫长程序
保单条款清晰,不需经过任何遗产承办的手续,受益人可更快取得身故赔偿
可按意愿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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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意愿分配财产
保单能够明确制定财产规划,以确保财产能够传承给子女或指定受益人,而家人因遗产分配而对簿公堂的可能性亦较低
具分配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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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分配灵活性
可透过保单分#及指定受益人,给下一代好好安排财富
具传承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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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传承弹性
设有赔偿金分期支付功能#,可避免后人乱花赔偿金
#只适用于指定人寿保险计划,详情请与本行职员查询。
通过人寿保险作财富传承规划的参考步骤
1
确定您的传承目标
决定您在财富传承计划中想要实现的目标,例如为子女提供教育、支持慈善事业或保护家族资产
2
评估您的保险需求
评估家人的财务需求,考虑收入替代、偿还债务和未来支出等因素
3
选择合适的保障范围
选择与您的财富传承目标和预算相符的人寿保险计划
4
考虑其他功能
考虑不同的保单功能选项,如货币转换、灵活提取、保单分拆、更改受保人等选项,增强您的人寿保险计划的灵活性和功能性以配合人生不同阶段需要
个案分享
个案(一)
个案(二)
今天一个决定,能惠泽三代。
今天投保$100,000美元,他日后代有可能承传超过$21,000,000美元
保单持有人/受保人
Vicky(50岁1
会计经理
目标一
长线潜在收益回报
目标二
无限次更换受保人 - 让财富不断传承
趸缴保费: $100,000 美元
第一个保单年度完结
第一代受保人
Vicky
总保单价值 (非保证)
$396,100美元3
(约缴付保费总额的396%*)
第25个保单年度完结
第二代受保人
Gordon
总保单价值 (非保证)
$1,548,233美元3
(约缴付保费总额的1,548%*)
第45个保单年度完结
第三代受保人
Daisy
总保单价值 (非保证)
$21,069,651美元3

(约缴付保费总额的21,070%)
大约相等于缴付保费总额的
211倍
第80个保单年度完结
内部回报率6.917%*
个案短片
  1. 以上所有年龄以下次生日年龄计
  2. 保单持有人可于保单仍然生效及现时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在生时行使更改受保人选择
  3. 数字以四舍五入至最接近之整数作说明之用

此个案中所述数字以一名50岁女性(非吸烟者),选择一次过缴付保费十万美元投保富卫之盈聚优裕寿险计划,并于相关保单年度内未曾提取任何保单价值作计算。上述保单价值为非保证及只供参考及说明之用。非保证保单价值乃根据保险公司假设投资回报而计算。
第一个保单年度完结
趸缴保费: $100,000 美元
第一代受保人
Vicky
第25个保单年度完结
总保单价值 (非保证)
$396,100美元3
(约缴付保费总额的396%*)
第二代受保人
Gordon
第45个保单年度完结
总保单价值 (非保证)
$1,548,233美元3
(约缴付保费总额的1,548%*)
第三代受保人
Daisy
第80个保单年度完结
总保单价值 (非保证)
$21,069,651美元3

(约缴付保费总额的21,070%)
大约相等于缴付保费总额的
211倍
内部回报率6.917%*
  1. 以上所有年龄以下次生日年龄计
  2. 保单持有人可于保单仍然生效及现时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在生时行使更改受保人选择
  3. 数字以四舍五入至最接近之整数作说明之用

此个案中所述数字以一名50岁女性(非吸烟者),选择一次过缴付保费十万美元投保富卫之盈聚优裕寿险计划,并于相关保单年度内未曾提取任何保单价值作计算。上述保单价值为非保证及只供参考及说明之用。非保证保单价值乃根据保险公司假设投资回报而计算。
及早部署,并分段执行,配合自己及下一代不同阶段需要,以获取更大效益
李先生(63岁)
退休前为一位商人,已婚、现三代同堂
目标一
以分段式传承财产,按不同时段及需要将资产分配给下一代
目标二
保留足够资金作退休之用
李先生「人生事件簿」
段落式传承
进入人生下半场,生意已上轨道,由于子女逐渐成长,李先生投保人寿保险(含储蓄成份)计划,及早规划资产储备资金,并计划将来以分段式传承资产,帮助子女成就人生所想。
40岁
生意经营得愈来愈有声有色,子女亦长大成人,儿子Max 25岁工作了一段时间,女儿Emily 22岁刚大学毕业。
52岁
儿子Max已有稳定女友,由于李先生提早以保单作资产规划,他打算提取部份保单价值给予Max用作买楼首期,准备结婚。

女儿Emily大学毕业,由于得到父亲从保单中累积资产,得以到美国继续攻读硕士达成心愿。

李先生利用部份保单价值用作与太太参加豪华邮轮旅行,工作多年,李先生第一次展开悠长假期。
与太太开始筹备退休生活,儿子Max 诞下孙儿Edan。
60岁
三代同堂,李先生再度灵活分配资产,于其中一份早年投保的人寿保险计划,提取部份保单价值给孙儿作礼物。

儿子Max将Edan所得资产投保储蓄保险,积存生息。
在生意上退下火线,与太太移居泰国,享受优质退休生活。
63岁
李先生再次分配财产,他先将部份保单价值留作己用,另将余下保单价值分拆为三份给至亲Max、 Emily及 Edan,分别为三份保单的受保人,而Max及Emily为保单持有人。

他以上述提及的保单价值用作「自制长粮」,足以应付退休生活的每月开支。

儿子Max运用父亲分配的财产成立公司,并将儿子Edan的该份保单继续积存生息,留待Edan将来决定如何使用该笔财富,而女儿Emily则与丈夫移居美国,用父亲传承给她的资产在当地置业,生活美满。
个案短片
李先生「人生事件簿」
段落式传承
40岁
进入人生下半场,生意已上轨道,由于子女逐渐成长,李先生投保人寿保险(含储蓄成份)计划,及早规划资产储备资金,并计划将来以分段式传承资产,帮助子女成就人生所想。
52岁
生意经营得愈来愈有声有色,子女亦长大成人,儿子Max 25岁工作了一段时间,女儿Emily 22岁刚大学毕业。
儿子Max已有稳定女友,由于李先生提早以保单作资产规划,他打算提取部份保单价值给予Max用作买楼首期,准备结婚。

女儿Emily大学毕业,由于得到父亲从保单中累积资产,得以到美国继续攻读硕士达成心愿。

李先生利用部份保单价值用作与太太参加豪华邮轮旅行,工作多年,李先生第一次展开悠长假期。
60岁
与太太开始筹备退休生活,儿子Max 诞下孙儿Edan。
三代同堂,李先生再度灵活分配资产,于其中一份早年投保的人寿保险计划,提取部份保单价值给孙儿作礼物。

儿子Max将Edan所得资产投保储蓄保险,积存生息。
63岁
在生意上退下火线,与太太移居泰国,享受优质退休生活。
李先生再次分配财产,他先将部份保单价值留作己用,另将余下保单价值分拆为三份给至亲Max、 Emily及 Edan,分别为三份保单的受保人,而Max及Emily为保单持有人。

他以上述提及的保单价值用作「自制长粮」,足以应付退休生活的每月开支。

儿子Max运用父亲分配的财产成立公司,并将儿子Edan的该份保单继续积存生息,留待Edan将来决定如何使用该笔财富,而女儿Emily则与丈夫移居美国,用父亲传承给她的资产在当地置业,生活美满。
个案短片
推广优惠
高达15%首年年度化缴付保费回赠1
人寿保险计划现金奖赏
高达HK$10,0002
注 :
  1. 只适用于FWD之富卫之盈聚优裕寿险计划,推广期至2024年12月31日,投保人须于推广期内签署及递交投保申请书,并透过本行以指定缴付方式缴付折扣后的净保费及保费征费 (保费征费根据折扣后之保费计算),且成功投保指定保险计划,方可获享此优惠。
  2. 推广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立即行动!
*重要事项:
  1. 保单持有人须承受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
  2. 若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初期中止保单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
  3. 上述呈列的预计及/或潜在收益及/或回报(例如红利、股息、利息等)及保单价值并非保证和仅作说明用途;将来实际所得收益、回报及保单价值,可能低于或高于现时列出的收益、回报及保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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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热线:2903 8343

声明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中介人牌照号码:FA3132)(「本行」)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富卫人寿」)之委任保险代理机构,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产品。相关人寿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本行之产品。富卫人寿为上述人寿保险产品的发行及承保人。富卫人寿已获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有关人寿保险产品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不保事项、重要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富卫人寿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及保单文件及条款。富卫人寿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及客户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寿保险产品申请的权利。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 (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人寿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富卫人寿与客户直接解决。此网页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刊发,内容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任何保险产品之要约、建议或招揽。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 章)下的保险业(征费)规例(第41I章)及保险业(征费)(第41J章)令订明,由2018年1月1日起,保单持有人须向保险业监管局缴交「保费征费」,详情可浏览保监局网页。有关保监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https://www.ia.org.hk。有关保险投诉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https://www.icb.org.hk

风险披露
客户在投保前,应先阅读相关保险公司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及保单文件及条款以了解保险计划的资料及详情(包括但不限于详尽条款、细则、保障范围、不保事项、收费及产品风险)及考虑该保险产品是否切合个人需要。保单持有人须承受相关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

就人寿保险而言,保险计划有机会包含储蓄成分。部分保费将用作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客户并非完全满意保单,客户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的相关保费及保费征费。为行使该权利,相关保险公司的香港总办事处须于冷静期内(即是将保单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或将《冷静期通知书》(说明保单已经可以领取,及「冷静期」的届满日)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紧接起计的21 个历日内,以较先者为准) 收到由客户签署的取消保单通知书。冷静期结束后,若客户在保单期满前取消保单,其退保价值可能少于客户已付的保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