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结构性股票挂钩投资推广

享高达HK$3,888现金奖赏及
无上限额外1个月年息率高达6%现金红利

证券及结构性股票挂钩投资推广

由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之推广期内,建行(亚洲)合资格客户可享以下优惠!

全新证券客户1买卖港股可享高达HK$3,888现金奖赏

成功开立全新证券户口之客户1,由开户日起计当月及随后之3个历月内,经本行自动化交易渠道2买入及卖出港股3可享高达 HK$3,888 现金奖赏4

认购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可享额外1个月年息率高达6%现金红利5

成功认购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金额达HK$300,000或以上(或等值)6,并符合买卖股票要求7,即可享额外1个月年息率高达6%现金红利8,红利金额不设上限!

全新证券孖展客户可享贷款年利率低至 P-1% 9

成功开立证券孖展交易户口之客户可享年利率低至P-1%9贷款息率优惠,并可获赠 HK$100 超市现金券10

认购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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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透过本行自动化交易渠道2认购新股,可获豁免手续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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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只适用于在推广期内成功开立本行之证券现金交易户口及/或证券孖展交易户口,并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未曾于本行持有任何个人或联名证券户口之个人银行、私人财富及私人银行的个人客户。若合资格客户的新证券户口以联名持有,只有主要户口持有人可享优惠。
  2. 自动化交易渠道包括本行之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智富通」手机应用程式。
  3. 只适用于以新证券户口透过本行自动化交易渠道成功买入及卖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证券;惟不包括认购新股、证券月供投资计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沪股通股票交易及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
  4. 现金奖赏乃证券买卖之佣金减免,全新证券客户须根据本行证券服务收费先行缴付全数标准经纪佣金,而本行将根据条款及细则内所列明之现金奖赏存入日期,将获得减免之已缴付佣金以现金回赠形式存入新证券户口之相关港元结算户口,等值上限为HK$3,888。
  5. 优惠只适用于(i)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未曾在本行成功认购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或(ii)持有的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以股票结算之个人银行、私人财富及私人银行之个人客户、本行及其关联公司之员工。若有关户口以联名持有,只有主要户口持有人可享优惠。
  6. 只适用于银行金钱收益为多于投资金额2%的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认购交易。
  7. 个人银行客户经本行自动化交易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智富通」手机应用程式) 成功买入或卖出于联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证券(但不包括认购新股、证券月供投资计划、于上交所上市之沪股通股票交易、于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及股票存入交易)。私人财富及私人银行客户经本行任何交易渠道买入或卖出联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证券、于上交所上市之沪股通股票或于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但不包括认购新股、证券月供投资计划及股票存入交易) 。
  8. 合资格客户可获享以每笔合资格股票挂钩产品认购金额计算之额外1个月年息率高达6%现金红利:
    每笔合资格股票挂钩产品认购金额
    (港币或等值)
    额外1个月现金红利
    (年息率)
    HK$1,000,000或以上 6%
    HK$500,000 – HK$1,000,000以下 4.8%
    HK$300,000 – HK$500,000以下 3.6%
  9. P (Prime Rate) 为本行不时公布的港元最优惠利率。低至P-1%之证券孖展贷款年利率只适用于在2024年10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之推广期内成功开立本行之证券孖展交易户口,并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10月2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未曾于本行持有任何个人或联名证券孖展交易户口之个人银行、私人财富及私人银行的个人客户。合资格客户于开立全新证券孖展户口日起计当月及随后之3个月内,可享年利率P-1%贷款息率优惠。
  10. HK$100超市现金券只适用于本行个人银行之个人客户。本行职员将于新证券孖展交易户口开立后2个月,联络合资格客户亲临指定分行领取有关现金券。
  11. 有关费用是指在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表中所列之认购新股申请费(不适用于国际私人配售)。
以上优惠及服务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下列推广条款及细则或个别产品及服务之推广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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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热线 : 2903 8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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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证券及股票挂钩投资推广(「本推广」)条款及细则

A.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除特别注明外,本推广之推广期由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推广只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指定的个人客户,而不适用于公司客户、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客户。本行保留决定客户是否符合资格的权利。
  3. 客户需要缴付其他证券买卖服务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证券之交易征费、交易费、印花税、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及股票存入费等(如适用)。有关收费详情请参阅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表。
  4. 本行投资服务受本行不时发出之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本行职员查询。
  5. 本行保留不时更改、暂停或终止本推广及不时修订任何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6. 若此条款及细则的英文与中文版本不一致,则以英文版本为准。

B. 全新证券客户3个月买卖港股高达HK$3,888现金奖赏 (「现金奖赏」) 条款及细则:

  1. 现金奖赏只适于个人银行、私人财富及私人银行之个人客户、本行及其关联公司之员工。
  2. 现金奖赏只适用于「全新证券客户」,其定义如下:
    1. 于推广期内成功开立本行之证券现金交易户口及/或证券孖展交易户口(「新证券户口」),以及
    2.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包括首尾两天)未曾于本行持有任何个人或联名证券户口的客户。

    若新证券户口以联名持有,只有主要户口持有人方可成为合资格的全新证券客户。

  3. 全新证券客户于开立新证券户口当月及随后之3个历月(「3个月优惠期」定义见第B4项条款)内,透过新证券户口进行合资格交易(定义见第B5项条款) ,可享买入及卖出港股佣金回赠高达HK$3,888(或等值)。
  4. 3个月优惠期」定义如下:
    新证券户口之开户月份 3个月优惠期
    2024年10月 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
    2024年11月 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
  5. 合资格交易」定义为以新证券户口透过本行自动化交易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智富通」手机应用程式)成功买入及卖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证券;惟不包括认购新股、证券月供投资计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上市之沪股通股票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
  6. 此现金奖赏乃证券买卖之佣金减免,全新证券客户须根据本行证券服务收费先行缴付全数标准经纪佣金,而本行将按下列时间表将可获得减免之已缴付佣金以现金回赠形式存入新证券户口之相关港元结算户口。于存入现金奖赏时,客户须仍持有有效的新证券户口和结算户口,否则有关现金奖赏将会被取消。
    合资格交易之交易期 现金奖赏存入日期
    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
    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 2025年5月31日或之前
  7. 有关现金奖赏以个别新证券户口计算,每个新证券户口最高可享之现金奖赏上限为HK$3,888(或等值)。现金奖赏将以港币计算,若有关证券交易为人民币计价证券交易,本行将根据由本行决定计算日之当日汇率计算可获之现金奖赏金额。

C. 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额外1个月年息率高达6%现金红利(「额外年息现金红利」)条款及细则:

  1. 额外年息现金红利只适于个人银行、私人财富、私人银行之个人客户、本行及其关联公司之员工。若为联名户口,则只有主要户口持有人符合资格享有优惠。
  2. 额外年息现金红利只适用于(i)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未曾在本行成功认购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或(ii)持有的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以股票结算之合资格客户(「合资格股票挂钩产品客户」)。
  3.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股票挂钩产品客户成功认购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只适用于银行金钱收益为多于投资金额2%的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合资格股票挂钩产品」),认购金额达HK$300,000或以上,并进行合资格股票交易(定义见第C4项条款)方可获享以认购金额计算之额外1个月年息率高达6%现金红利:
    每笔合资格股票挂钩产品认购金额
    (港币或等值)
    额外1个月现金红利
    (年息率)
    HK$1,000,000或以上 6%
    HK$500,000 – HK$1,000,000以下 4.8%
    HK$300,000 – HK$500,000以下 3.6%
  4. 合资格股票交易」定义为(i)个人银行客户经本行自动化交易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智富通」手机应用程式) 成功买入或卖出于联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证券(但不包括认购新股、证券月供投资计划、于上交所上市之沪股通股票交易、于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及股票存入交易);或(ii)私人财富及私人银行客户经本行任何交易渠道买入或卖出联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证券、于上交所上市之沪股通股票或于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但不包括认购新股、证券月供投资计划及股票存入交易)。
  5. 额外1个月年息率按每笔合资格股票挂钩产品认购金额计算,非累积认购金额计算,且额外年息现金红利不设上限。本行将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将有关额外年息现金红利存入合资格股票挂钩产品客户之相关港元结算户口。若有关股票挂钩产品以其他外币结算,本行将根据由本行决定计算日之当日汇率计算可获之额外年息现金红利金额。

D. 证券孖展贷款年利率低至P-1% (「证券孖展推广」) 条款及细则:

  1. 证券孖展推广之推广期为2024年10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证券孖展推广期」)。
  2. 于证券孖展推广中,「全新证券孖展客户」之定义如下:
    1. 本行的个人银行、私人财富及私人银行之个人客户;及
    2. 于证券孖展推广期内成功开立本行之证券孖展交易户口;及
    3. 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10月2日期间 (包括首尾两天) 未曾于本行持有任何个人或联名证券孖展交易户口。
  3. 全新证券孖展客户于证券孖展推广期内开户后首三个月,可享年利率P-1%贷款息率优惠。
  4. 若全新证券孖展客户为本行个人银行之个人客户,成功开立新证券孖展交易户口更可获赠HK$100超市现金券(「现金券」)(「合资格证券孖展客户」)。本行职员将于新证券孖展交易户口开立后2个月,联络合资格证券孖展客户亲临指定分行领取有关现金券。
  5. 现金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每位合资格证券孖展客户于证券孖展推广期内最多只可获赠现金券一次。
  6. 有关现金券之使用须受有关供应商的条款及细则约束。本行并非现金券之供应商,客户如对现金券或相关服务及产品质素有任何查询或投诉, 请直接与供应商联络,本行恕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现金券不可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现金券如有遗失、到期或损毁,恕不补发。

E. 认购新股$0手续费优惠 (「认购新股优惠」) 条款及细则:

  1. 认购新股优惠只适于个人银行之个人客户、本行及其关联公司之员工 (「合资格认购新股优惠客户」)。若为联名证券户口,则只有主要户口持有人符合资格享有认购新股优惠。
  2. 合资格认购新股优惠客户于推广期内成功透过本行任何自动化交易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智富通」手机应用程式)认购新股 (「合资格认购新股交易」),有关之合资格认购新股交易可获豁免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表中所列之认购新股申请费(「认购新股优惠」)。
  3. $0手续费优惠不适用于国际私人配售。
  4. 合资格认购新股优惠客户须根据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先行缴付认购新股申请费,而本行将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将合资格交易之认购新股申请费款项以现金回赠形式(「手续费回赠」)存入合资格认购新股优惠客户之相关港元或人民币结算户口。
  5. 合资格认购新股优惠客户须于本行存入手续费回赠时,必须仍持有相关的证券交易户口及结算户口,否则有关手续费回赠将会被取消。
  6. 于进行新股认购申请时,合资格客户须符合有关认购文件或有关招股说明书之资格及条款。
风险声明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定,有时波动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投资产品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部分投资产品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某些投资产品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内提供及╱或有其限制。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阁下的,否则阁下不应投资在该产品。投资者不应只根据本推广资料便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事先征询独立专业财务、税务及法律顾问意见及细阅有关产品的销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风险因素,确保本身了解有关产品之风险性质。本资料并非投资意见,亦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之要约、要约招揽或建议。

证券买卖
买卖证券很可能会招致损失而不是一定获利。

证券孖展买卖
倘若客户在本行保持一个孖展账户,透过存入抵押品融资作交易的损失风险是重大的。客户遭受的损失可能会大于客户存于本行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状况可能令客户不可能行使或有指令,例如「止蚀」或「止限」指令。客户可能收到短期通知,须存入额外孖展或利息付款。倘若所须的孖展或利息付款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作出,客户的证券抵押品可被清算而毋须客户同意。此外,客户对在客户账户中产生的任何不足的款项及对客户账户收取的利息,仍须承担法律责任。客户因此应慎重考虑因应客户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有关财务安排是否适合。

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
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涉及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通性风险,市况变化风险,交易对手的风险,以及发行商不能履行其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下义务之风险。客户务必清楚明白其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于到期时可能全无价值。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最大的投资回报通常限于已决定的现金金额,假如基础股票价格移动完全与客户的观点相反,客户面对的潜在损失可达全部投资金额。

人民币之货币风险
人民币现时并不可自由兑换,并受外汇管制和限制 (可能随时受到非提前通知的变化) 。您应事先考虑并了解人民币资金流动性对您造成的影响。如果您将人民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令您承受损失。在岸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乃按照不同法规下运作, 在不同的独立市场和流动资金池以不同的汇率进行交易,它们的汇率变动可能会明显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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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间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规管之持牌银行,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注册机构(中央编号:AAC155),从事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的受规管活动。本推广资料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内发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任何投资产品的要约、建议或招揽,也不构成任何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投资产品的价格变动。本推广资料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未经证监会或香港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审阅。

沪港通及深港通之风险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