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易賬戶之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本條款」)適用於小企易賬戶持有人(「客戶」)於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開立小企易賬戶相關戶口(包括多幣種儲蓄賬戶及儲蓄賬戶),本條款應聯同本行的《戶口及有關服務的條款和條件(企業客戶)》一併閱讀。本條款適用於所有小企易賬戶,倘若本條款與本行的《戶口及有關服務的條款和條件(企業客戶)》之間有任何抵觸,應以本條款為準。
- 本行可以自行決定拒絕任何關於賬戶或服務的客戶申請,並會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儘快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 本行可以不時修訂適用於小企易賬戶及交易的限制。
- 本行只接受客戶經網上企業銀行服務及企業銀行流動應用程式操作賬戶,其他渠道如分行櫃檯交易將不會提供服務。
- 小企易賬戶只適用於擁有單層架構並在香港成立的獨資經營或合夥公司或有限公司申請開戶,並且該公司只可有不多於兩位持有香港永久身份證的關連人士/ 實益擁有人/被授權人。
- 小企易賬戶只接納開立多幣種儲蓄賬戶及儲蓄賬戶之申請,本行恕不接納支票賬戶、支票簿、貿易服務等之申請。
- 日累計交易限額
6.1小企易賬戶設日累計交易限額(「交易限額」)金額為港幣10,000元或其等值。交易限額以客戶的所有賬戶每日透過網上企業銀行服務轉出的任何交易(如同戶名轉賬、第三方付款:登記受益人和非登記受益人等)累計金額的總和計算。6.2如客戶轉出的任何交易累計金額的總和超出日累計交易限額,客戶於當日無法轉出任何金額直至第二日。6.3交易限額按本行所採用的計算方法為最終決定。 本行保留在毋須事先知會的情況下不時更改此計算方法的權利。
- 如客戶欲提升小企易賬戶至一般賬戶,請與本行職員聯絡。
- 一般條款
8.1本行各賬戶與服務均受其各自適用的有關條款約束。8.2本行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上述產品、服務、賬戶以及修訂其相關條款的酌情權。8.3如本條款的中、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差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