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理財
綜合理財服務
切合不同客戶所需
備註:
以上產品及服務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投資涉及風險。
借定唔借? 還得到先好借!
^
釋義於《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1第1部第1條和《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資產總額若達800萬港元或同等市值(包括現金或現金等值存款、股票、債券、單位信托基金、股票掛鈎投資及其他投資產品),可成為個人專業投資者。
*
私人銀行客戶資產總值計算不包括保險。
以上產品及服務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投資涉及風險。
借定唔借? 還得到先好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