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銀行」及
「私人財富」客戶
專屬大抽獎

有機會贏取馬爾代夫雙人來回商務機票及
其他豐富獎品

由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推廣期」)1,建行(亞洲)合資格「私人銀行」/「私人財富」客戶完成指定任務可參加專屬大抽獎,有機會贏取馬爾代夫雙人來回商務機票(價值HK$100,000)及以下其他豐富獎品。完成任務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大,抽獎機會不設上限2
獎品 名額 要求
馬爾代夫雙人來回商務機票
(價值HK$100,000)
共1名 需累積
五次或以上
抽獎機會
郵輪禮券
(價值HK$60,000)
共1名
999.9 一兩黃金金粒3
共2名
文華東方酒店禮券
(價值HK$5,000)
共5名 需累積
三次或以上
抽獎機會
文華東方酒店禮券
(價值HK$2,500)
共10名
指定任務 詳情
開立戶口
開立戶口
晉身成為全新「私人銀行」/「私人財富」客戶4,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客戶推薦
客戶推薦
現有「私人銀行」/「私人財富」客戶每成功推薦一位合資格客戶成為全新「私人銀行」/「私人財富」客戶4,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成功推薦越多,抽獎機會越多!

按此獲取「私人銀行」及「私人財富」客戶推薦表格

開立「網上銀行」/ 「手機銀行」
開立「網上銀行」/ 「手機銀行」
成功開立「 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5
成為
「專業投資者」
成為「專業投資者」
成功登記成為「專業投資者」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6
有效投資資格
有效投資資格
  • 持有有效的「W-8BEN 表格」紀錄,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7
  • 持有有效的「投資評估問卷」紀錄,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7
開立投資戶口
開立投資戶口
成功開立以下所有投資戶口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8
證券買賣戶口
基金投資戶口
債券買賣戶口
外匯掛鈎存款戶口
股票掛鈎投資戶口
新資金定期存款
新資金定期存款
存入新資金(「合資格新資金結餘」)9並成功開立3個月或以上定期存款,每HK$1,000,000(或等值)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10
認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
認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
認購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每HK$500,000(或等值)交易,可獲得2次抽獎機會11
基金/債券交易
基金/債券交易
完成合資格基金/債券交易,每HK$500,000(或等值)交易,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12
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產品交易
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產品交易
完成合資格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產品交易,每HK$500,000(或等值)交易,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13
外幣兌換交易
外幣兌換交易
成功經本行「 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完成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每HK$1,000,000(或等值)交易,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14
證券買賣交易
證券買賣交易
成功經本行任何渠道完成合資格證券買賣交易,每HK$1,000,000(或等值)交易,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15
信用卡申請
信用卡申請
每成功申請一張建行(亞洲)信用卡並於發卡後的一個月內啟動信用卡,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立即行動,把握專屬大抽獎機會!
備註:
  1. 推廣期由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7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每位合資格客戶的抽獎機會總數不設上限,而每位合資格客戶最多可獲獎品一份,名額為19名。客戶必須累積五次或以上的抽獎機會,才可參與大獎、二獎及三獎的抽獎。客戶必須累積三次或以上的抽獎機會,才可參與四獎至五獎的抽獎。
  3. 999.9一兩黃金金粒的價值將因應發放獎賞時的黃金市場價值而定。
  4. 必須於成為本行「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客戶前過往12個月內未曾在本行以個人或聯名形式持有任何賬戶或任何銀行產品或服務(不包括信用卡)之全新客戶。新客戶必須成為本行「私人銀行」/「私人財富」及開立港元儲蓄/支票戶口,並於推廣期內達到資產管理總值的最低款額(「私人銀行」為HK$25,000,000(或等值);「私人財富」為HK$8,000,000(或等值))。
  5. 適用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在本行開立「 網上銀行」及「手機銀行」記錄之客戶。
  6. 釋義於《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1第1部第1條和《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資產總額若達HK$8,000,000或同等市值(包括現金或現金等值存款、股票、債券、單位信托基金、股票掛鈎投資及其他投資產品),可成為個人專業投資者。適用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相關記錄之客戶。
  7. 適用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相關記錄之客戶。客戶須於推廣期內於本行持有有效的「投資評估問卷」及/或「W-8BEN表格」紀錄,客戶如欲完成相關問卷和表格,請聯絡本行的私人銀行/私人財富客戶經理。
  8. 客戶於推廣期內開立所有投資戶口(包括:證券買賣戶口、基金投資戶口、債券買賣戶口、股票掛鈎投資戶口及外匯掛鈎存款戶口) ,客戶如欲開立相關投資戶口請聯絡本行的私人銀行/私人財富客戶經理。
  9. 「合資格新資金結餘」是指客戶上一曆日(T-1日)之日終存款總結餘與3曆日前(T-3日)之日終存款總結餘對比所增加之金額,並扣減3曆日內( T日、T-1日及T-2日)已享用新資金優惠之定期存款本金總額(如適用),當中T日為今日:
    1. 存款總結餘指所有由客戶持有的單名及/或聯名戶口為主賬戶的儲蓄、支票戶口及定期存款 (包括港幣及外幣) 之可用結餘。
    2. 如對新資金結餘的定義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0. 合資格客戶須於2025年7月31日或之前以不少於HK$1,000,000 (或等值)新資金開立3個月或以上定期存款。
  11. 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交易只適用於銀行金錢收益為不少於投資金額2%的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認購交易。
  12. 合資格基金及/或債券交易須於推廣期內完成,並只包括以下交易:
    1. 基金投資服務下的新認購或轉換,而基金淨收費不少於1.5%;及/或
    2. 債券投資服務下的新認購(透過首次公開發售認購債券除外),但不包括銀行之金錢收益為不多於投資金額之1%之新交易。
  13. 合資格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產品交易須於推廣期內完成,並只包括: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服務下的新交易,而該交易的存款期為14個曆日或以上(每個相關存款之存款本金將被視為交易金額)。
  14. 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不包括港元與美元之間的兌換,以及匯款、基金認購/轉換/贖回、繳費服務及經陸港通龍卡轉賬處理的貨幣兌換。
  15. 合資格證券買賣交易只適用成功買入或賣出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幣計價證券及於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或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美國證券之美元計價證券;惟不包括認購新股、證券月供投資計劃、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之滬股通股票交易及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

以上服務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閲有關之條款及細則或向本行職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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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銀行客戶熱綫:(852) 3718 3779

私人財富客戶熱綫:(852) 3918 6883


條款及細則
建行(亞洲)「私⼈銀行」及「私⼈財富」客戶抽獎活動(「本推廣」)條款及細則

A.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25年5⽉19⽇⾄2025年7⽉31⽇(包括⾸尾兩天)(「推廣期」)。
  2. 本推廣不適⽤於中國建設銀⾏(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及其關聯公司之員⼯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客⼾。
  3. 於本推廣中,
    1. 合資格客⼾定義:
      1. 全新客⼾於成爲本行「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客戶前過往12個月內未曾在本行以個人或聯名形式持有任何賬戶或使用任何銀行產品或服務(不包括信用卡)之全新客戶;及於推廣期內成功開立本⾏之儲蓄/ ⽀票⼾⼝。
      2. 現有「私⼈銀行」及「私⼈財富」客⼾。
  4. 如戶口屬聯名戶口,則只有主要戶口持有人方合資格參加「私⼈銀行」及「私⼈財富」抽獎活動(「抽獎」)。
  5. 若客⼾同時符合獲享本⾏其他推廣優惠之資格,本⾏保留給予客⼾相關優惠的最終決定權。
  6. 若客⼾於獲得相關優惠時或之前終⽌或取消與優惠要求相關的服務,或已不再屬本⾏有效的「私⼈銀行」或「私⼈財富」客⼾,該客⼾將會被取消資格獲享優惠。
  7. 若合資格客⼾於開戶之⾸12 個⽉內終⽌其「私⼈銀行」或「私⼈財富」賬⼾,客⼾須向本⾏繳付HK$2,500之終⽌服務手續費及由本⾏不時決定的費⽤,詳情請向本⾏職員查詢。
  8. 客戶需要繳付其他證券買賣服務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買賣證券之交易徵費、交易費、印花稅、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及股票存入費等(如適用)。有關收費詳情請參閱本行證券買賣服務收費表。此外,第三方金融機構/銀行可能會就客戶的轉出股票安排收取費用,有關收費需由客戶自行承擔。
  9. 本行投資服務受本行不時發出之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查詢。
  10. 本⾏保留隨時暫停、修訂或終⽌本推廣及更改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毋須另⾏通知。
  11. 客⼾須同時受相關之銀⾏產品及服務的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單張、瀏覽本⾏網站或向本⾏職員查詢。
  12. 本⾏保留最終和不可推翻之開⼾決定權。
  13. 若此條款及細則的英⽂與中⽂版本不一致,則以英⽂版本為準。如有任何爭議,本⾏持有最終決定權。

B. 「私⼈銀行」及「私⼈財富」抽獎活動
  1. 合資格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符合以下表列之要求,方可獲相關抽獎機會。
    所需要求 可獲抽獎機會次數
    成功成爲全新「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客戶 1次
    現有「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客戶成功推薦合資格客戶成爲「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客戶 1次
    (每次成功推薦)
    成功開立「⼿機銀⾏」/ 「 網上銀⾏」; 只適用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相關記錄之客戶 1次
    成功登記成為「專業投資者」; 只適用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相關記錄之客戶 1次
    持有有效的「W-8BEN 表格」紀錄; 只適用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相關記錄之客戶 1次
    持有有效的「投資評估問卷」紀錄; 只適用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相關記錄之客戶 1次
    成功開立所有投資戶口,包括:證券買賣戶口、基金投資戶口、債券買賣戶口、股票掛鈎投資戶口及外匯掛鈎存款戶口 1次
    每HK$1,000,000(或等值)新資金並開立3個月或以上的定期存款 1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交易 2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基金交易 1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債券交易 1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產品交易 1次
    每HK$1,0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 1次
    每HK$1,0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證券買賣交易 1次
    成功申請建行(亞洲)信用卡並於發卡後一個月內啟動信用卡 1次
    (每次成功申請及啟動信用卡)
    1. 每位合資格客戶的抽獎機會總數不設上限,而每位合資格客戶最多可獲獎品一份,名額為19名。抽獎次數累積至五次或以上才能參與大獎、二獎及三獎的抽獎。抽獎次數累積至三次或以上才能參與四獎至五獎的抽獎。詳情如下:
      獎品 價值 得獎名額
      大獎 馬爾代夫雙人來回商務機票 HK$100,000 共1名
      二獎 郵輪禮券 HK$60,000 共1名
      三獎 999.9 一兩黃金金粒 價值將因應發放獎品時的黃金市場價值而定 共2名
      四獎 文華東方酒店禮券 HK$5,000 共5名
      五獎 文華東方酒店禮券 HK$2,500 共10名
    2. 獎品不可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及其他禮品。
    3. 得獎者將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以本行的電腦以隨機方式抽出,並於2025年10月31日或之前透過本行職員聯絡得獎者及將得獎結果於本行網頁內公佈,客戶對是次活動的結果均不得異議。
    4. 於發放獎品時,得獎者必須仍然持有有效之戶口,否則,有關得獎資格將會被取消。
    5. 馬爾代夫雙人來回商務機票、郵輪禮券及文華東方酒店禮券由供應商提供及受相關的條款及細則約束。得獎者須於條款及細則之有限期內使用相關獎品,逾期將不獲補發。本行不會充當作為獎品供應商的代理人或其代表負上任何責任。任何有關獎品的申索、投訴或糾紛,應聯絡有關的供應商及與供應商直接解決,而不會解除客戶對本行所承擔的責任(如有)。
    6. 本行有權以任何其他獎品替代而毋須另行通知。
    7. 如有任何有關本抽獎活動的爭議,本行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並具約束力。
  2. 全新「私人銀行」及「私人財富」客戶
    1. 合資格客⼾必須於推廣期內開立本⾏之儲蓄/⽀票⼾⼝,並成為本⾏全新「私人銀行」或「私⼈財富」客⼾。同時於戶口開立當月內,「私人銀行」資產管理總值的最低款額為HK$25,000,000(或等值);「私人財富」資產管理總值的最低款額為HK$8,000,000(或等值)。
    2. 資產管理總值之定義如下:
      1. 本行將參照下列各項計算客戶的資產管理總值:
        1. 客⼾的存款結餘;⽽該結餘之計算乃參照客⼾在本⾏持有的所有個⼈存款⼾⼝的結餘,和客⼾與其他⼈⼠在本⾏持有的聯名存款⼾⼝的結餘(不包括跨境理財通北向通之內地建⾏北向通「投資專⼾」⼾⼝結餘);加上
        2. 客⼾的投資結餘;⽽該投資結餘之計算乃參照客⼾以其個⼈名義在本⾏開立之任何投資⼾⼝內的結餘,和客⼾與任何其他⼈⼠於本⾏聯名持有之該等⼾⼝的結餘計算;加上
        3. 客⼾透過建⾏亞洲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所購買的保險計劃之累積已繳保費或現⾦價值/保單價值,以較⾼者為準(上述保費或價值的資料由建⾏亞洲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定期提供予本⾏)(「保單結餘」),⽽保單結餘均以建⾏亞洲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紀錄為準,本⾏就其準確性或完整性概不負責,亦不會因依賴保單結餘⽽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扣除
        4. 客戶任何尚未清還的臨時透支額。
      2. 為計算條款15.b(i)(c)中所述之客⼾所購保險險計劃的累積已繳保費或現⾦價值/保單價值,客⼾僅此同意並授權本⾏建⾏亞洲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索取相關資料/⽂件(如銀⾏認為需要)⽽本⾏毋須就此事通知客⼾。
      3. 由於處理需時,某些投資交易結餘及保單結餘或許未能即時計算在資產管理總值之內,以致影響本⾏記錄內的資產管理總值。於此情況下,有關之投資結餘及保單結餘將由本⾏全權酌情決定。
  3. 「私人銀行」及「私人財富」客戶推薦
    1. 推薦人必須為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現有客戶(統稱「推薦人」),並不能為本行職員或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的職員。
    2. 被推薦客戶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於成爲本行「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客戶開立指定銀行戶口前過往12個月內未曾在本行以個人聯名形式持有任何賬戶或任何銀行產品或服務(不包括信用卡)之全新客戶,及不能為本行職員或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的職員。
    3. 推薦人獲享抽獎機會的要求
      1. 推薦人於推廣期內成功推薦上述合資格客戶「被推薦客戶」成爲建行亞洲之「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客戶及於2025年7月31日或之前開立本行之港元支票/儲蓄戶口(「指定銀行戶口」);及
      2. 被推薦人必須於推廣期內成功填妥推薦申請表及遞交本行「私人銀行」/「私人財富」中心;及
      3. 被推薦客戶必須於本行進行抽獎當日仍然為本行有效「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客戶(「私人銀行」資產管理總值的最低款額為HK$25,000,000(或等值);「私人財富」資產管理總值的最低款額為HK$8,000,000(或等值))以維持指定的銀行戶口。
      4. 推薦人及被推薦客戶必須於建行(亞洲)「私人銀行」及「私人財富」客戶推薦計劃推薦申請表上提供正確姓名 (須與身份證明文件相同)及手提電話號碼(須與本行記錄相同),推薦人方符合資格獲得抽獎機會。推薦人及被推薦客戶提供有關資料予本行即代表已接受相關條款及細則。
      5. 推薦人與被推薦客戶不可互相推薦。推薦人與被推薦人不能為同一人。如被推薦客戶以聯名形式選用「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服務及開立指定銀行戶口,推薦人將只獲享抽獎機會一次。若推薦人為新聯名指定銀行戶口及聯名「私人銀行」或「私人財富」服務戶口之其中一位戶口持有人,推薦人將不可獲得抽獎機會。
      6. 本行保留權利聯絡推薦人以核實推薦人資料,有關資料僅會作確認抽獎機會之用。
  4. 開立「⼿機銀⾏」/ 「網上銀⾏」
    1. 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機銀⾏」/ 「 網上銀⾏」記錄之客戶;及
      2. 於推廣期内成功開立「⼿機銀⾏」/ 「 網上銀⾏」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5. 成為「專業投資者」
    1. 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專業投資者」記錄之客戶;及
      2. 於推廣期内成功登記成爲「專業投資者」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6. 有效「W-8BEN 表格」紀錄
    1. 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W-8BEN 表格」記錄之客戶;及
      2. 於推廣期内,成功持有有效「W-8BEN 表格」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7. 有效「投資評估問卷」紀錄
    1. 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於2025年5月18日並沒有「投資評估問卷」記錄之客戶;及
      2. 於推廣期内,成功持有有效「投資評估問卷」紀錄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8. 開立投資戶口
    1. 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成功開立所有投資戶口,包括證券買賣戶口、基金投資戶口、債券買賣戶口、股票掛鈎投資戶口及外匯掛鈎存款戶口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9. 新資金定期存款
    1. 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每HK$1,000,000或以上(或等值)新資金並開立3個月或以上的定期存款,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2. 「新資⾦結餘」是指客⼾之最新存款總結餘與3曆⽇前(T-3⽇)之⽇終存款總結餘對比所增加之⾦額,並扣減3曆⽇內(T⽇、T-1⽇及T-2⽇)已享⽤新資金優惠之定期存款本⾦總額(如適⽤),當中T⽇為今⽇:
      1. 存款結餘指所有由客⼾持有的單名及/或聯名⼾⼝為主賬⼾的儲蓄、⽀票⼾⼝及定期存款(包括港幣及外幣)之可⽤結餘。
      2. 如對新資⾦結餘的定義有任何爭議,本⾏保留最終決定權。
    註:合資格新資⾦結餘受個別因素影響,主要包括1)支票於託收當⽇的截⽌託收時間及2)公眾假期、長週末及颱風⽇。詳情請參閱本⾏網⾴定期存款產品⾴詳述及例⼦說明或向本⾏職員查詢。
  10. 認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
    1. 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成功認購合資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只適用於銀行金錢收益為不少於投資金額2%的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及
      2. 每HK$500,000 (或等值)的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交易可獲兩次抽獎機會。
  11. 基金/債券交易
    1. 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成功認購合資格基金/債券產品(定義見第24(b)項條款) ;及
      2.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基金/債券交易,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2. 「合資格基金/債券交易」定義為 (i) 基金投資服務下的新認購或轉換,而基金淨收費為1.5%或以上;及/或 (ii) 債券投資服務下的新認購(透過首次公開發售認購債券除外),但不包括銀行之金錢收益為不多於投資金額之1%之新交易。
  12. 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產品交易
    1. 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完成下列第25(b)項條款所列出的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產品交易要求;及
      2. 每HK$500,000(或等值)合資格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交易,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2. 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服務下的新交易,而該交易的存款期為14個曆日或以上(每個相關存款之存款本金將被視為交易金額)。
  13. 外幣兌換交易
    1. 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經本行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完成外幣兌換交易;及
      2. 每HK$1,0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2. 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不包括港元與美元之間的兌換,以及匯款、基金認購/轉換/贖回、繳費服務及經陸港通龍卡轉賬處理的貨幣兌換;若合資格外幣兌換交易不涉及港元,將根據交易當日客戶所買入的貨幣以本行所決定之匯率計算有關累積交易金額的港元等值。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有關交易金額計算方法的最終決定權。
  14. 證券買賣交易
    1. 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抽獎機會:
      1. 經本行任何渠道買入或賣出合資格證券交易(定義見第27(b)項條款);及
      2. 每HK$1,000,000(或等值)的合資格證券買賣交易,可獲一次抽獎機會。
    2. 「合資格證券買賣交易」定義為本行任何渠道成功買入或賣出於聯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幣計價證券,於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或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元計價證券美國的證券;惟不包括認購新股、證券月供投資計劃、於上交所上市之滬股通股票交易及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
  15. 信用卡申請
    1. 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完成下列要求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
      1. 每成功申請全新建行(亞洲)信用卡;及
      2. 於發卡後的一個月内成功啟動信用卡。

重要提示:
  •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價格可升亦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
  • 部分基金及債券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及外匯掛鈎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投資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
  • 投資產品包括外匯掛鈎存款及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不等同定期存款,並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部分外匯掛鈎存款及結構性股票挂鈎產品並不保本,部分外匯掛鈎存款及結構性股票挂鈎產品具有受條件限制的保本性質。
  • 在閣下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應事先徵詢閣下的獨立專業財務、稅務及法律顧問意見。

風險披露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的價格波動不定,有時波動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變得一文不值。投資者不應只根據本推廣資料便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應事先徵詢獨立專業財務、稅務及法律顧問意見及細閱有關產品的銷售文件以獲取進一步資料包括風險因素,確保本身了解有關產品之風險性質。

證券買賣
買賣證券很可能會招致損失而不是一定獲利。

證券孖展買賣
倘若客戶在本行保持一個孖展賬戶,透過存入抵押品融資作交易的損失風險是重大的。客戶遭受的損失可能會大於客戶存於本行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狀況可能令客戶不可能行使或有指令,例如「止蝕」或「止限」指令。客戶可能收到短期通知,須存入額外孖展或利息付款。倘若所須的孖展或利息付款未能在指定時間內作出,客戶的證券抵押品可被清算而毋須客戶同意。此外,客戶對在客戶賬戶中產生的任何不足的款項及對客戶賬戶收取的利息,仍須承擔法律責任。客戶因此應慎重考慮因應客戶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有關財務安排是否適合。

基金投資
基金的過去表現,並不一定反映或保證其將來的表現。客戶有可能損失部份或全部投資本金。本行或任何其附屬機構並不承擔或擔保該投資所構成的任何責任。於適當範圍內本行可從基金經理獲取佣金或回扣。

債券買賣
買賣債券涉及流通及利率風險,未必百分百能夠保證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招致損失。如果債券發行機構出現信貸或失責事件,客戶有該機構未能如期向客戶繳付利息或本金的風險。投資於新興市場債券涉及特別考慮及較高風險,例如較大的價格波動、較不完善的監管及法律架構、經濟、社會及政治的不穩定等。

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
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不等同定期存款,並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投資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涉及重大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風險、流通性風險,市況變化風險,交易對手的風險,以及發行商不能履行其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下義務之風險。客戶務必清楚明白其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於到期時可能全無價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最大的投資回報通常限於已決定的現金金額,假如基礎股票價格移動完全與客戶的觀點相反,客戶面對的潛在損失可達全部投資金額。

貨幣兌換
貨幣兌換涉及買賣價差。

外匯風險
貨幣匯率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國家及國際金融及經濟條件及政治及自然事件的發生。有時正常市場力量會受中央銀行或其他體系所干擾。有時匯率及有關的價目會驟升或驟跌。將港幣兌換為其他貨幣或將其他貨幣兌換成港幣時,外幣匯率的波動可能會令您承受損失。

人民幣之貨幣風險
人民幣現時並不可自由兌換,並受外匯管制和限制 (可能隨時受到非提前通知的變化) 。您應事先考慮並了解人民幣資金流動性對您造成的影響。如果您將人民幣轉換為其他貨幣,人民幣匯率的波動可能會令您承受損失。在岸人民幣和離岸人民幣乃按照不同法規下運作, 在不同的獨立市場和流動資金池以不同的匯率進行交易,它們的匯率變動可能會明顯地不同。

外匯掛鈎存款
外匯掛鈎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不等同定期存款,並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此產品屬於非上市投資產品,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客戶需承擔銀行的信貸及無力償債之風險。投資於此產品有別於直接買入掛鈎貨幣,其回報限於應付的利息,而該利息將受掛鈎匯率的變動影響。匯率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國際金融、經濟、政治、中央銀行或其他體系干擾及自然事件的發生,有時會驟升或驟跌。雖然回報可能比傳統定期存款為高,但一般都承受較高風險。除部分類型具有受條件限制的保本性質,其他類型並不保本,當掛鈎匯率的浮動與客戶預期有所不同時,客戶可能需承擔損失。外匯掛鈎存款乃為持有至到期而設,客戶無權在到期前提早終止此產品。外匯掛鈎存款沒有二手市場且不附抵押品,銀行亦有權提早終止此產品。

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
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投資產品,不等同定期存款,並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此產品屬於非上市投資產品,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客戶需承擔銀行的信貸及無力償債之風險。投資於此產品有別於直接買入掛鈎貨幣,其回報限於應付的利息,而該利息將受掛鈎匯率的變動影響。雖然回報可能比傳統定期存款為高,但一般都承受較高風險。當掛鈎匯率的浮動與客戶預期有所不同時,客戶可能需承擔損失。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乃為持有至到期而設,客戶無權在到期前提早終止此產品。外匯掛鈎存款 - 高息貨幣存款沒有二手市場且不附抵押品,銀行亦有權提早終止此產品。

利率風險
當利率上升時,與利率相連的投資項目(如債券)的價格會相應下跌。債券價格及孳息有相反的關係。當債券價格下跌時,債券孳息會上升(反之亦然)。債券價格帶有利率風險是因為如果利率上升,已經發行了的債券的吸引力會降低。除非債券孳息及價格能相應調整去反映利率的升幅。

網上投資買賣服務
由於無法預料的網絡擠塞及其他原因,互聯網或其他電子或電訊媒介本來並非可靠的通訊媒介,而且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或電訊媒介進行的交易可能會發生以下情況:(i)任何或所有投資產品交易的指示或其他訊息的傳送和接收可能出現故障或被延誤,及(ii)指示可能沒有被執行或被延誤執行,或執行指示所依據的價格與閣下發出指示時的價格不同。網上投資交易系統有其相關的風險,包括硬體和/或軟件故障,而且任何該等系統故障可能導致閣下的指令不能按照閣下指示被執行或者完全不能被執行。任何或所有投資產品交易指示的傳送有發生中斷、失真、遺漏、停頓或被截取以及被誤解或任何溝通失誤的風險。

網上投資買賣服務責任聲明

聲明
推廣資料並不構成買賣任何投資及保險產品的建議或要約。本推廣資料由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為一間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規管之持牌銀行、《保險業條例》(香港法例第41章)下的認可保險代理,及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註冊機構(中央編號:AAC155),從事第一類(證券交易)及第四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的受規管活動。本推廣資料並未經香港任何監管機構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