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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貴賓理財」客戶
可享價值高達HK$3,300盈富基金股票獎賞、高達5.38%特惠定存年利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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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賓理財」迎新獎賞 -
價值高達 HK$3,300 盈富基金 (股票代號2800.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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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貴賓理財」客戶迎新獎賞 -
價值 HK$1,100 盈富基金 (股票代號2800.HK)*

晉身成為全新「貴賓理財」客戶1並符合以下指定要求,可享價值 HK$1,100 盈富基金 (股票代號2800.HK)*2

  1. 開立網上/手機銀行,並於首3個曆月內登入至少3次3
  2. 完成投資評估問卷
  3. 開立證券現金交易戶口4
  4. 設立銀行戶口/證券交易戶口之電子結單5
  5. 申請銀聯雙幣(提款)卡,並完成交易1次6
  6. 選擇以電話來電、電話訊息及電郵方式收取市場推廣通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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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及保險額外迎新獎賞 -
價值 HK$2,200 盈富基金 (股票代號2800.HK)*

全新「貴賓理財」客戶同時符合其他指定要求,更可享價值 HK$2,200 盈富基金 (股票代號2800.HK)*:

  1. 財富產品結餘達港元100,000等值或以上8
  2. 完成「財務策劃及需要分析表格(個人客戶)」9
*股票價值將以2025年10月13日於香港交易所開市價計算及僅供參考。詳情以香港交易所公佈為準。
高達 5.38% 特惠定存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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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新「貴賓理財」客戶親臨分行以新資金開立港元或指定貨幣(包括美元、澳元、紐元、加元或英鎊)3個月定期存款,可尊享高達 5.38% 特惠定存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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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客戶須以HK$1,000,000至HK$50,000,000(或其等值)新資金開立港元或指定貨幣3個月定期存款,當中首10%之新資金金額可獲享5.38%特惠定存年利率,而其餘90%之新資金金額則可享另一定期存款利率(詳情請參閱有關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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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賬戶服務」- 隨時隨地自助開戶 快捷無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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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e賬戶服務」,幾個簡單步驟完成開戶,無需親臨分行,一手輕鬆自助開戶,快捷無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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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開戶後,您只需邀請好友網上填妥「客戶推薦表格」進行登記及完成指定要求,每成功推薦1位好友成為全新「貴賓理財」客戶,您可享 HK$500 推薦獎賞! 多薦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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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查詢熱線 +852 2903 8303
「貴賓理財」客戶專線 +852 2903 8383
分行
親臨貴賓理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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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全新「貴賓理財」客戶必須於參與本計劃前過往12個月內未曾在本行以個人或聯名形式持有任何賬戶或使用任何銀行產品或服務(不包括信用卡及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戶口)。
  2. 首3,000名之合資格全新「貴賓理財」客戶,方可獲得獎賞。名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獎賞不適用於本行之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客戶、商業客戶及私人銀行客戶(包括「私人財富」客戶)。
  3. 合資格客戶須成功開立本行之「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並於首3個曆月內(包括戶口開立當月及其後2個曆月)登入最少3次
  4. 合資格客戶須於戶口開立當月後2個曆月內開立證券現金交易戶口。
  5. 合資格客戶須於戶口開立當月後2個曆月內透過本行成功設立銀行戶口之電子結單/證券交易戶口之電子結單(不包括信用卡戶口之電子結單及取消/不成功之指示) 。
  6. 合資格客戶須於戶口開立當月後2個曆月內成功申請本行之銀聯雙幣(提款)卡,並須成功完成合資格提款卡交易最少一次。
  7. 合資格客戶須於戶口開立當月後2個曆月內選擇以3個市場推廣渠道,包括電話來電、電話訊息及電郵方式,收取市場推廣通訊。
  8. 合資格客戶須於戶口開立當月後2個曆月內於本行之財富產品結餘達港元100,000等值或以上,包括下列產品之結餘:i)客戶於本行之個人及聯名指定投資戶口(包括:債券交易戶口、 外匯掛鈎存款戶口、互惠基金投資戶口、證券現金交易戶口、證券孖展交易戶口、黃金買賣戶口及/或股票掛鈎投資戶口)及/或ii)客戶透過本行向指定保險公司所購買的指定基本人壽保險計劃(包括:躉繳保費產品及/或定期繳付保費產品)之累積已繳保費或現金價值/保單價值。
  9. 合資格客戶須於戶口開立當月後2個曆月內親臨本行任何一間分行成功完成「財務策劃及需要分析表格(個人客戶)」的第1部分至第6.3部分。

註:以上優惠及服務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之條款及細則或向本行職員查詢。

條款及細則

全新「貴賓理財」客戶推廣(「本計劃」)條款及細則

A.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本計劃之優惠推廣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本計劃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成為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貴賓理財」客戶及於參與本計劃前過往12個月內未曾在本行以個人或聯名形式持有任何賬戶或使用任何銀行產品或服務(不包括信用卡及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戶口)之新客戶(「合資格客戶」)。
  3. 於推廣期內,合資格客戶只可享有下列B部分所列明的每項優惠一次(「優惠」);聯名戶口則只有主要戶口持有人方可享有優惠及符合資格為合資格客戶。優惠名額先到先得,並以合資格客戶成為全新「貴賓理財」客戶之生效日期為準,額滿即止。
  4. 若合資格客戶同時符合其他相關或相同戶口、產品及服務之推廣優惠資格,本行保留向客戶只提供其中一項優惠之權利。
  5. 若合資格客戶於獲得相關優惠時或之前終止或取消與優惠要求相關的服務或已不再持有任何本行之儲蓄/支票戶口,該合資格客戶將會被取消資格。
  6. 若合資格客戶於成為「貴賓理財」客戶後首六個月內終止「貴賓理財」相關服務,客戶另須向本行繳付500港元之終止服務手續費或由本行不時決定的費用。若客戶在連續三個曆月內於本行的每日平均合併結餘低於最低款額,於第四個曆月起,客戶每月須向本行繳付300港元(適用於「貴賓理財」)之服務月費或由本行不時決定的費用作為服務費。詳情請參閱中國建設銀行(亞洲)「私人財富」/「貴賓理財」/「智選理財」服務條款及條件。
  7. 本行保留隨時暫停、修訂或終止本計劃或任何優惠及更改本計劃推廣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8. 合資格客戶須同時受相關之銀行產品及服務的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單張、瀏覽本行網站或向本行職員查詢。
  9. 本計劃不適用於本行之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客戶、商業客戶及私人銀行客戶(包括「私人財富」客戶)。
  10.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持有最終決定權。

B. 優惠詳情

  1. 全新「貴賓理財」客戶迎新獎賞
    11.1合資格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開立本行之儲蓄/支票戶口並成為本行全新「貴賓理財」客戶(「戶口開立當月」),而該「貴賓理財」客戶之每日平均合併結餘的最低款額須為1,000,000港元或等值,同時於戶口開立當月後2個曆月內符合以下條件,可享價值1,100港元盈富基金(股票代號2800.HK)*股票獎賞:
    1. 成功開立本行之「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並於首3個曆月內(包括戶口開立當月及其後2個曆月)登入最少3次
    2. 成功完成投資評估問卷;
    3. 成功開立本行之證券現金交易戶口(「證券戶口」);
    4. 成功設立銀行戶口之電子結單/證券交易戶口之電子結單(不包括信用卡戶口之電子結單及取消/不成功之指示);
    5. 成功申請本行之銀聯雙幣(提款)卡(「提款卡」),並須成功完成「合資格提款卡交易」最少一次(定義見以下第 11.2項條款);及
    6. 選擇以3個市場推廣渠道,包括電話來電、電話訊息及電郵方式,收取市場推廣通訊。
    *股票價值將以2025年10月13日於香港交易所開市價計算及僅供參考。詳情以香港交易所公佈為準。
    11.2「合資格提款卡交易」指合資格客戶憑提款卡以港幣/外幣作本地/海外零售簽賬、使用提款或存款服務。
  2. 投資及保險額外迎新獎賞
    12.1合資格客戶須符合第11項條款所提及的條件,及於戶口開立當月後2個曆月內符合以下條件,可享價值2,200港元盈富基金(股票代號2800.HK)*股票獎賞:
    1. 財富產品結餘達港元100,000等值或以上,包括下列產品之結餘
      • 合資格客戶於本行之個人及聯名指定投資戶口(包括:債券交易戶口、 外匯掛鈎存款戶口、互惠基金投資戶口、證券現金交易戶口、證券孖展交易戶口、黃金買賣戶口及/或股票掛鈎投資戶口)(合資格客戶須為主要戶口持有人)及/或
      • 合資格客戶透過本行向指定保險公司(包括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或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所購買的指定基本人壽保險計劃(包括:躉繳保費產品及/或定期繳付保費產品)之累積已繳保費或現金價值/保單價值,以較高者為準;
    2. 親臨本行任何一間分行成功完成「財務策劃及需要分析表格(個人客戶)」的第1部分至第6.3部分
    12.2本行將根據由本行決定之匯率將有關的外幣金額轉換為等值港元,以計算財富產品結餘金額。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有關金額計算方法的最終決定權。
    12.3於存入股票獎賞時,合資格客戶須仍維持第12.1 i. 項條款所提及之財富產品結餘金額,方可獲得此優惠。
  3. 迎新獎賞(即第11至12項條款)的股票獎賞將根據以下時間表直接存入合資格客戶於本行最早開立及有效之證券現金交易戶口。於存入股票獎賞時,合資格客戶須仍然為本行有效「貴賓理財」客戶(即該「貴賓理財」客戶之每日平均合併結餘的最低款額須為1,000,000港元或等值)並維持有效之儲蓄/支票戶口、「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證券戶口、電子結單服務、提款卡及上述所提及的相關銀行服務,及仍維持第11.1 vi. 項條款所提及之收取市場推廣通訊渠道。否則,有關股票獎賞將會被取消及不會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予合資格客戶。首3,000名之合資格全新「貴賓理財」客戶,方可獲得獎賞。名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股票獎賞存入時間表:
    戶口開立日 存入股票獎賞日期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0月31日或之前
  4. 本計劃及股票獎賞並不構成買賣任何投資產品的建議或要約。股票價格波動,波幅可以很大。股票價格可升可跌,亦可變成毫無價值,所以未必一定能賺取利潤。在閣下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應事先徵詢閣下的獨立財務顧問意見。投資產品並非銀行存款,故不應被視為定存之替代品。
  5. 請注意與碎股交易有關的風險,包括就淨碎股沽出交易,可能出現可收回的股款少於應付之交易費用,客戶必須支付有關差額因而蒙受損失。碎股成交速度需視乎股票流動性及碎股股數而定。由於碎股指示是人工撮合,並沒有一個確定的碎股與整手成交的價差範圍,有關指示所需的處理時間會較長及不保證必定可成交。一般情況下,碎股成交價會較整手股數成交價低多個價位。此外,本行可能僅透過本行可不時指定的數間經紀商當中之一為客戶獲取報價並執行碎股交易,同時本行將會考慮到與客戶的交易相關的最佳執行因素、顧及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
  6. 股票獎賞價值將以2025年10月13日於香港交易所的開市價釐定,如當日為非交易時段,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7. 相關合資格客戶不需要就上述股票獎賞支付證券交易費用(「證券交易費用」):包括經紀佣金、買入股票之存入费、第三者徵收之費用如交易徵費、印花稅及交易費等。 但需自行承擔股票提取之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收指示費); 當閣下持有或出售證券產品時,閣下需繳付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股票保管費、代理人服務費、證券交易費用)。有關本行之證券服務之收費詳情,請參閱建行(亞洲)網站 > 個人銀行 > 條款及服務收費表 > 證券買賣服務。
  8. 如果因任何原因本行無法提供該免費股票作為本計劃之獎賞,本行保留權利隨時以其他獎賞代替該免費股票,恕不另行通知。 替代獎賞的價值或性質可能與此條款及細則列明的該免費股票不同。
風險披露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的價格波動不定,有時波動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變得一文不值。投資產品不等同定期存款,並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部分投資產品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某些投資產品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內提供及/或有其限制。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 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否則閣下不應投資在該產品。投資者不應只根據本推廣資料便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應事先徵詢獨立專業財務、稅務及法律顧問意見及細閱有關產品的銷售文件以獲取進一步資料包括風險因素,確保本身了解有關產品之風險性質。

證券買賣
買賣證券很可能會招致損失而不是一定獲利。

證券孖展買賣
倘若客戶在本行保持一個孖展賬戶,透過存入抵押品融資作交易的損失風險是重大的。客戶遭受的損失可能會大於客戶存於本行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狀況可能令客戶不可能行使或有指令,例如「止蝕」或「止限」指令。客戶可能收到短期通知,須存入額外孖展或利息付款。倘若所須的孖展或利息付款未能在指定時間內作出,客戶的證券抵押品可被清算而毋須客戶同意。此外,客戶對在客戶賬戶中產生的任何不足的款項及對客戶賬戶收取的利息,仍須承擔法律責任。客戶因此應慎重考慮因應客戶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有關財務安排是否適合。

貨幣兌換
貨幣兌換涉及買賣價差。

外匯風險
貨幣匯率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國家及國際金融及經濟條件及政治及自然事件的發生。有時正常市場力量會受中央銀行或其他體系所干擾。有時匯率及有關的價目會驟升或驟跌。將港幣兌換為其他貨幣或將其他貨幣兌換成港幣時,外幣匯率的波動可能會令您承受損失。

人民幣之貨幣風險
人民幣現時並不可自由兌換,並受外匯管制和限制 (可能隨時受到非提前通知的變化) 。您應事先考慮並了解人民幣資金流動性對您造成的影響。如果您將人民幣轉換為其他貨幣,人民幣匯率的波動可能會令您承受損失。在岸人民幣和離岸人民幣乃按照不同法規下運作, 在不同的獨立市場和流動資金池以不同的匯率進行交易,它們的匯率變動可能會明顯地不同。

網上投資買賣服務
由於無法預料的網絡擠塞及其他原因,互聯網或其他電子或電訊媒介本來並非可靠的通訊媒介,而且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或電訊媒介進行的交易可能會發生以下情況:(i)任何或所有投資產品交易的指示或其他訊息的傳送和接收可能出現故障或被延誤,及(ii)指示可能沒有被執行或被延誤執行,或執行指示所依據的價格與閣下發出指示時的價格不同。網上投資交易系統有其相關的風險,包括硬體和/或軟件故障,而且任何該等系統故障可能導致閣下的指令不能按照閣下指示被執行或者完全不能被執行。任何或所有投資產品交易指示的傳送有發生中斷、失真、遺漏、停頓或被截取以及被誤解或任何溝通失誤的風險。

基金投資
基金的過去表現,並不一定反映或保證其將來的表現。客戶有可能損失部份或全部投資本金。本行或任何其附屬機構並不承擔或擔保該投資所構成的任何責任。於適當範圍內本行可從基金經理獲取佣金或回扣。

債券買賣
買賣債券涉及流通及利率風險,未必百分百能夠保證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招致損失。如果債券發行機構出現信貸或失責事件,客戶有該機構未能如期向客戶繳付利息或本金的風險。投資於新興市場債券涉及特別考慮及較高風險,例如較大的價格波動、較不完善的監管及法律架構、經濟、社會及政治的不穩定等。

投資於高收益債券還須承受較高的信貸風險,及受制於經濟周期的轉變。投資於高收益債券的基金,更須承受資本增長風險,股息分派及其他相關風險。假如基金所投資的高息債券當中有任何違責事件,又或利率轉變,該基金的資產淨值便有可能下跌或受到負面影響。

結構性股票掛鈎/票據產品
投資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涉及重大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風險、流通性風險,市況變化風險,交易對手的風險,以及發行商不能履行其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下義務之風險。客戶務必清楚明白其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於到期時可能全無價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最大的投資回報通常限於已決定的現金金額,假如基礎股票價格移動完全與客戶的觀點相反,客戶面對的潛在損失可達全部投資金額。

外匯掛鈎存款
外匯掛鈎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不等同定期存款,並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此產品屬於非上市投資產品,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客戶需承擔銀行的信貸及無力償債之風險。投資於此產品有別於直接買入掛鈎貨幣,其回報限於應付的利息,而該利息將受掛鈎匯率的變動影響。匯率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國際金融、經濟、政治、中央銀行或其他體系干擾及自然事件的發生,有時會驟升或驟跌。雖然回報可能比傳統定期存款為高,但一般都承受較高風險。除部分類型具有受條件限制的保本性質,其他類型並不保本,當掛鈎匯率的浮動與客戶預期有所不同時,客戶可能需承擔損失。外匯掛鈎存款乃為持有至到期而設,客戶無權在到期前提早終止此產品。外匯掛鈎存款沒有二手市場且不附抵押品,銀行亦有權提早終止此產品。

利率風險
當利率上升時,與利率相連的投資項目(如債券)的價格會相應下跌。債券價格及孳息有相反的關係。當債券價格下跌時,債券孳息會上升(反之亦然)。債券價格帶有利率風險是因為如果利率上升,已經發行了的債券的吸引力會降低。除非債券孳息及價格能相應調整去反映利率的升幅。

保險
客戶在投保前,應先閱讀相關保險公司繕發的銷售文件,包括產品小冊子、保險利益說明(如適用)及保單文件及條款以了解保險計劃的資料及詳情(包括但不限於詳盡條款、細則、保障範圍、不保事項、收費及產品風險)及考慮該保險產品是否切合個人需要。保單持有人須承受相關保險公司的信貸風險。

就人壽保險而言,保險計劃有機會包含儲蓄成分。部分保費將用作支付保險及相關費用。若客戶並非完全滿意保單,客戶有權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並獲退還已繳的相關保費及保費徵費。為行使該權利,相關保險公司的香港總辦事處須於冷靜期內(即是將保單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後,或將《冷靜期通知書》(說明保單已經可以領取,及「冷靜期」的屆滿日)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後,緊接起計的21 個曆日內,以較先者為準) 收到由客戶簽署的取消保單通知書。冷靜期結束後,若客戶在保單期滿前取消保單,其退保價值可能少於客戶已付的保費總額。

聲明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險中介人牌照號碼:FA3132)(「本行」)為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富衛人壽」)、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太平人壽 (香港) 」)、昆士蘭聯保保險有限公司(「昆士蘭保險香港」)及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太平香港」)之委任保險代理機構,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分銷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產品。相關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產品為保險公司之產品,而非本行之產品。富衛人壽或太平人壽 (香港) 為上述人壽保險產品的發行及承保人。富衛人壽及太平人壽 (香港) 已獲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授權及受其監管,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長期保險業務;昆士蘭保險香港或太平香港為上述一般保險產品的發行及承保人。昆士蘭保險香港及太平香港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受其監管,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有關人壽保險或一般保險產品詳情(包括但不限於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詳盡條款、主要風險、細則、不保事項、重要事項、保單費用及收費),請參閱相關保險公司繕發的銷售文件,包括產品小冊子、保險利益說明(如適用)及保單文件及條款。富衛人壽、太平人壽 (香港) 、昆士蘭保險香港及太平香港保留根據擬受保人(如適用)及客戶於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而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任何人壽保險或一般保險產品申請的權利。對於本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 (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本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人壽保險或一般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保險公司與客戶直接解決。此網頁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刊發,內容僅供參考,不應被視為在香港境內及境外購買任何保險產品的要約、建議或招攬。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 章)下的保險業(徵費)規例 (第41I章) 及保險業(徵費)令 (第41J章) 訂明,由2018年1月1日起,保單持有人須向保險業監管局繳交「保費徵費」,詳情可瀏覽保監局網頁。有關保監局的最新資訊,請瀏覽 https://www.ia.org.hk。有關保險投訴局的最新資訊,請瀏覽 https://www.icb.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