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亞洲) eye信用卡全港食肆、交通及海外簽賬高達11%現金回贈計劃的條款及細則(「計劃」):

  1. 本計劃只適用於由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或「我們」)所發出的建行(亞洲) eye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信用卡會員(「信用卡會員」或「閣下」)。
  2. 本計劃推廣期由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並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階段 1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階段 2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階段 3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階段 4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階段 5 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閣下須為首2,000名於下列第4點指出的每段登記期內成功登記的信用卡會員方有資格參與本計劃。推廣期内,每位信用卡會員可參與計劃五次,每階段每位信用卡會員可登記計劃一次。信用卡會員須完成以下條款6的要求方合資格獲取現金回贈。每位信用卡會員於每個階段回贈上限為HKD800,於整個推廣期內每位信用卡會員可獲最高HKD4,000現金回贈(「回贈」)。現金回贈以最接近整數計算。
  4. 閣下須於登記期內階段1及2於網站(www.asia.ccb.com/hk/eye/reg/11rebate2024www.asia.ccb.com/hk/eye/reg/11rebate2024b)登記,階段3至5則須經建行(港澳)手機應用程式 (登入建行(亞洲)手機銀行 > 於頁面底部的選單按「信用卡/貸款」> 信用卡頁面向下滑動至「精選優惠」> 按「登記獎賞」圖示後再按「eye信用卡高達11%回贈」)登記。成功登記之信用卡會員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登記」)。登記須於推廣期內每階段的登記日子首日上午10時至尾日晚上11時59分內完成(「登記期」),名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在登記期以外所作的登記將不被接納。登記時間根據本行系統及紀錄中顯示的香港時間為準。
  5. 閣下於本計劃可享高達11%現金回贈,當中包括:
    1. 本計劃下高達9%現金回贈,詳情請參閱條款6及7;及
    2. 建行(亞洲)eye信用卡額外積分獎賞計劃下,網上零售交易及拍卡支付交易2%現金回贈 (即5X積分獎賞), 5X積分獎賞包括基本積分及額外4X積分,有關條款及細則,請瀏覽www.asia.ccb.com/hongkong_tc/personal/credit_cards/tnc_extra_bp_rewards.html。客戶可以積分兌換現金回贈,兌換率為每25,000積分等於HKD100現金回贈。例如客戶憑eye 信用卡網購/ 拍卡支付HKD5,000可獲得25,000積分,可兌換HKD100現金回贈,相等於2%現金回贈。
  6. 於推廣期內憑已登記之合資格信用卡作以下合資格類別簽賬(「合資格簽賬」)可享高達9%現金回贈:
    合資格簽賬類別 指定簽賬要求 現金回贈比率 (%) 每階段現金回贈上限 每階段合共可享之現金回贈上限
    全港食肆 零售簽賬HKD8,000或以上 9% HKD800 HKD800
    零售簽賬HKD8,000以下 2%
    海外簽賬 不需要 2% HKD400
    本地交通 不需要 2%
  7. 合資格簽賬之定義:
    1. 全港食肆簽賬是指在於香港的餐廳食肆及指定外賣平台之簽賬(「合資格食肆簽賬」),但並不包括指定酒席宴會、私人宴會、包場派對、設於酒店/百貨公司/俱樂部/會所內的飲食專櫃/商戶及其他簽賬類別的指定商户所提供的餐飲服務;本行參考VISA國際組織的商户編號而釐定餐廳食肆及指定外賣平台。
    2. 本地交通是指於:
      1. 港鐵路線及服務,包括觀塘綫、荃灣綫、港島綫、南港島綫、東涌綫、將軍澳綫、東鐵綫、屯馬綫、迪士尼綫、 機場快綫及輕鐵及巴士服務;及
      2. 專營巴士提供之所有路線,包括城巴、九巴及龍運巴士;及
      3. 專營及持牌渡輪服務提供之所有航線,包括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天星小輪及港九小輪(包括Islands Ferry及城永) ;及
      4. 所有電車路線之合資格簽賬(「合資格交通簽賬」)。
    3. 海外簽賬是指於海外進行並附有簽賬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紀錄的簽賬(即不包括網購外幣簽賬)(「合資格海外簽賬」)。VISA之海外交易,所有以非港幣計算的交易金額,均會根據VISA於折算當日採用的匯率,折算為港幣後,加上建行(亞洲)徵收如服務收費一覽表列明的外幣折算費(即VISA向信用卡之簽發人收取的外幣折算費)及海外交易手續費,誌賬於信用卡賬戶中。
  8. 零售簽賬只包括零售簽賬,不包括:於2024年9月10日(第1階段)、2024年10月10日(第2階段)、2024年11月10日(第3階段)、2024年12月10日(第4階段)及2025年1月10日(第5階段)或之前尚未誌賬之交易、轉賬、結餘轉戶、分期貸款、所有免息分期計劃、保險公司之保險計劃的保費、電子錢包(AlipayHK, PayMe, WeChat Pay HK)所作的交易 (符合條款7i) 及ii)中的合資格簽賬除外)/增值/轉賬、自動轉賬簽賬、所有八達通自動增值(包括八電子錢包之八達通增值)「免息智快轉賬」、RentSmart 租好啲之簽賬、免息現金計劃、繳費、電匯、賭博交易、循環付款、慈善機構捐款、電話/傳真/郵寄購物、繳交稅務款項、費用及收費(不論與信用卡賬戶有關與否)及任何被取消或被退款之交易,以及本行不時決定的交易類別,或本行決定不符合之交易。現金回贈會於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自動誌賬入閣下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現金回贈只能用作扣減有關信用卡賬戶之結欠金額。回贈金額不可兌換為現金及/或作現金提取,亦不得轉讓。現金回贈金額若以任何形式作現金提取或轉賬至其他戶口, 將會引起有關費用及收費。
  9. 就本計劃而言,附屬卡會員在推廣期間內之信用卡簽賬將當作主卡信用卡會員之簽賬以計算所獲之獎賞。
  10. 除特別註明外,本計劃不可與本行其他推廣優惠或簽賬優惠同時享有。
  11. 閣下合資格信用卡戶口須在整個推廣期及回贈誌賬時維持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根據本行酌情權而定)。
  12. 本行保留可隨時酌情更改本計劃及/或本條款及細則,或取消本計劃而不須事先通知閣下之權利。
  13. 閣下須保留所有合資格交易的簽賬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紀錄。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或會要求提供有關存根、交易紀錄及/或其他證據,以作核實並保存。
  14. 本行保留就所有本計劃的分歧或糾紛的最終決定權。
  15.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