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亞洲) TRAVO Mastercard -「TRAVO Rewards」(「本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本計劃只適用於由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們」)所發行的TRAVO World Mastercard及TRAVO Mastercard(「信用卡」)的主卡會員(「會員」,「」),並只適用於已登記本計劃之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
  2. 本計劃推廣期由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3. 您必須於推廣期內登入本行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進行登記。登記確認電郵將於兩個工作天內發予成功登記之會員(「合資格會員」)之電郵地址。如信用卡會員持有多於一張合資格信用卡,只要以其中一張成功登記,則會籍自動適用於其名下所有其他合資格的信用卡。信用卡會員以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簽賬將合併計算TRAVO Rewards
  4. 本計劃所有禮遇將由成功登記後之當日起生效並於推廣期內有效,直到您主動聯繫我們取消登記為止。
  5. 合資格會員可享下列禮遇。
    1. 「海外零售簽賬積分獎賞」
      1. 由您的TRAVO Rewards會籍生效期起於推廣期內,合資格的簽賬可享10倍積分獎賞(10倍積分獎賞已包括積分獎賞計劃下之基本積分)(「海外零售簽賬獎賞」)。每位合資格信用卡會員於推廣期內可於此計劃中獲取最多額外9倍積分獎賞,即 225,000額外積分獎賞(不包括基本積分)。
      2. 所有合資格信用卡作出已誌賬的非港幣零售簽賬並保留簽賬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紀錄,可獲海外零售簽賬獎賞。Mastercard之海外交易,所有以非港幣計算的交易金額,均會根據Mastercard於折算當日採用的匯率,折算為港幣後,加上建行(亞洲)徵收如服務收費一覽表列明的外幣折算費(即Mastercard向信用卡之簽發人收取的外幣折算費)及海外交易手續費,誌賬於信用卡賬戶中。
      3. 以下以信用卡作出的交易類別(「不合資格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將不會獲取外幣零售簽賬積分:
        • 現金透支
        • 透過信用卡以電子轉賬
        • 信用額套現分期計劃
        • 「Chill 分期」簽賬分期計劃
        • 繳交財務費用、逾期手續費及其他收費及費用
        • 以個人網上銀行服務向保險公司繳交為償還保險公司保單貸款賬單類別的費用
        • 以個人網上銀行服務向銀行或信用卡服務及信貸財務機構類別繳交賬單的費用
        • 繳交稅項
        • 以下參考 VISA International、Mastercard或銀聯國際(按情況適用)不時界定之商戶編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
          • 賭博交易
          • 半現金交易(包括於非金融機構及金融機構的交易)
          • 增值電子錢包或轉賬(包括但不限於微信支付、支付寶及PayMe)
        • 信用卡交易已被誌賬但隨後該交易被取消、還原或退回
        • 未被誌賬之交易
        • 本行不時決定的交易類別
        對於任何不應計入的交易而錯誤地累積的積分獎賞,我們可以在沒有任何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將其取消而不予事先通知。
    2. 「本地餐飲積分獎賞」
      1. 由您的TRAVO Rewards會籍生效期起於推廣期內,合資格的簽賬可享5倍積分獎賞(5倍積分獎賞已包括積分獎賞計劃下之基本積分)(「本地餐飲獎賞」)。每位合資格信用卡會員於推廣期內可於此計劃中獲取最多額外4倍積分獎賞,即 50,000額外積分獎賞(不包括基本積分)。
      2. 所有合資格信用卡作出的已誌賬本地餐飲簽賬可獲本地餐飲獎賞。銀行依據Mastercard不時發佈的商戶代碼定義符合條件的本地餐飲消費交易。
      3. 以下的交易類別(「不合資格簽賬」)將不會獲取本地餐飲積分,包括但不限於:於指定酒席宴會、私人宴會、包場派對、設於酒店/百貨公司/俱樂部/會所內的飲食專櫃/商戶及其他簽賬類別的指定商户所提供的餐飲服務;任何被取消或被退款之交易,以及本行不時決定的交易類別,或本行決定不符合之交易。
        本行有權於積分獎賞賬戶直接扣除合資格信用卡會員所獲享之積分獎賞而不事先通知。
    3. 「積分預領獎賞」
      1. 由您的TRAVO Rewards會員資格生效日期起到兌換期結束,您可以使用積分預領獎賞及使用預領的積分兌換獎賞(「積分預領獎賞」)。
      2. 合資格會員可於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內申請預領積分(「換領期」)。
      3. 只適用於換領「積分獎賞計劃」內之禮遇(但不包括現金回贈)並須受「積分獎賞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約束。換領申請一經接納,恕不能更改或取消。換領積分預領所需之積分及/或預領積分(如適用)將自動於積分獎賞賬戶中扣除。因換領而扣除的積分恕不退還。
      4. 每位合資格會員於換領期內的最高預領積分上限為450,000積分。每位合資格會員於每曆年度之會員所預領的積分不可轉讓。
      5. 預領的積分須於換領後同年之12月31日或以前或積分獎賞賬戶取消/終止時(不論任何原因)(「積分清還期」),以較早者為準,完全清還。若信用卡未能於積分清還期前完全清還所預領的積分,所有未清還之積分將按每100預領積分為HK$1.2元(不足100分之預領積分,將視為100預領積分),於積分清還期或積分獎賞賬戶取消/終止後之一個月內(以較早者為準)從該信用卡賬戶中收取而不需事前通知。
  6. 外幣零售簽賬獎賞及本地餐飲獎賞將在交易入賬後的下個曆月內直接計存入成功登記本計劃的合資格會員的積分獎賞計劃賬戶中。
  7. 合資格會員的積分獎賞賬戶的狀況須在獲享積分獎賞時維持生效及狀況良好(根據本行酌情權而定)。有關積分獎賞賬戶(「積分獎賞賬戶」)之詳情,請參閱「積分獎賞計劃」換領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8. 就本計劃而言,附屬卡會員之合資格簽賬將當作主卡信用卡會員之消費。
  9. 本計劃須受《積分獎賞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10. 我們將對關於您的TRAVO Rewards及所有有關積分換領之決定將為最終及對您具約束力(明顯錯誤除外)。
  11. 您須保留所有合資格交易的簽賬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紀錄。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或會要求提供有關存根、交易紀錄及/或其他證據,以作核實並保存。
  12. 我們保留可隨時更改及在我們的酌情權下更改本計劃及/或本條款及細則,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計劃而不須事先通知您之權利。
  13. 我們保留對所有就本計劃有關的事宜及糾紛的最終決定權。我們將不會負責或承擔會員就本計劃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責任。
  14. 本條款及細則中英文版本之間如有任何差異,即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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