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一覽
全方位財富策劃
建設豐盛未來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推出的投資移民計劃,以進一步豐富本地人才優勢和吸引一些新資金落戶到香港發展。建行(亞洲) 將爲您提供全方位的支援及貼心的服務,滿足您對「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需求及妥善管理資產,輕鬆移居及紮根香港。
申請者需在香港投資不少於3,000萬港元 (或等值外幣) 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詳見下文)。其後,連續7年通常居住於香港後,投資者及其家庭成員可申請成爲香港永久性居民。
香港的優勢
香港作為亞洲首屈一指的國際都會,擁有獨特地理位置,與全球最具影響力的金融中心緊密連繫相得益彰,使金融交易可24小時營運。憑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發展蓬勃的創科生態圈、世界頂尖的人才庫,以及活力澎湃的城市氛圍,讓香港成為投資者抓緊全球增長最快地區機遇的理想地。位於粵港澳大灣區地帶,香港與內地的文化融合亦使其成為聯繫東西方之間的絕佳橋樑。
經濟,飛越無限
投資機遇,財富盛景,由您掌握。香港爲亞太區國際貿易、金融和航運中心;外資銀行數量及外匯儲備均位於世界前列,經濟商貿發展成熟。多項經濟及社會優勢,促使香港成爲別具競爭力的地區。
子女,成才之地
人傑地靈,方能孕育精英。香港作爲中西文化的交匯點,雲集著名學府及全球教育專才,配合完善的教育體系,是培育英才的理想地。
誰可以申請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台灣華籍居民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 外國國民1 |
1 阿富汗、古巴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國民不包括在內。保安局/入境事務處會不時檢討被排除的國家/地區名單。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檔的人士,符合本計劃的申請資格。
申請人資格
- 年滿18歲或以上;
- 沒有不良入境記錄;
- 申請日期前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 (或等值外幣) 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以及
- 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 (或等值外幣) 淨值於獲許投資資產
獲許投資資產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將由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和管理,申請人須向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申請人須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下列任何獲許金融資產:
- 股票^
- 債務證券^
- 存款證^ (300萬港元為上限)
- 後償債項^
- 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
- 有限合夥基金條例註冊的有限合夥基金的擁有權權益 (1,000萬港元為上限)
- 房地產 (1,000萬港元為上限)
^上述投資須以港幣或人民幣進行交易。以上資訊僅供參考,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區政府投資推廣署網頁。
相關連結: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網址:www.newcies.gov.hk
- 入境事務處網址:www.immd.gov.hk
申請流程
- 淨資產審查
- 入境申請取得「原則上批准」
- 投資規定審查
- 入境申請取得「正式批准」
- 投資管理規定審查
- 延長逗留期限
- 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無條件限制逗留
參考網站:
- 投資推廣署:www.newcies.gov.hk/zh-hk/application-procedures/index.html
銀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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