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智康保
為您健康設想 提供更周全的保障
如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被確診患上受保危疾,「太平香港」將根據保單之條款及細則賠償100%的保額予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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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種危疾周全危保障
早期癌症保障
一次性賠償
二十一天保險冷靜期
保證續保,保障至80歲
保費便宜,簡易核保
延伸保障
註:有關保障範圍、保費、主要不保事項及聲明詳情,請參閱產品小冊子。
此網頁只作一般性簡介,有關條文細節,應以保險單為準。
聲明: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險中介人牌照號碼:FA3132)(「本行」)為昆士蘭聯保保險有限公司(「昆士蘭保險香港」)及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太平香港」)之委任保險代理機構,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分銷一般保險產品。相關一般保險產品為保險公司之產品,而非本行之產品。昆士蘭保險香港或太平香港為上述一般保險產品的發行及承保人。 昆士蘭保險香港及太平香港已獲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授權及受其監管,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有關一般保險產品詳情(包括但不限於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詳盡條款、主要風險、細則、不保事項、重要事項、保單費用及收費),請參閱昆士蘭保險香港或太平香港繕發的銷售文件,包括產品小冊子、保險利益說明(如適用) 、保單文件及條款。昆士蘭保險香港及太平香港保留根據客戶於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而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任何一般保險產品申請的權利。對於本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 (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本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一般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昆士蘭保險香港或太平香港與客戶直接解決。此網頁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刊發,內容僅供參考,不應被視為在香港境內或境外購買任何保險產品之要約、建議或招攬。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 章)下的保險業(徵費)規例(第41I章)及保險業(徵費)(第41J章)令訂明,由2018年1月1日起,保單持有人須向保險業監管局繳交「保費徵費」,詳情可瀏覽保監局網頁。有關保監局的最新資訊,請瀏覽https://www.ia.org.hk。有關保險投訴局的最新資訊,請瀏覽https://www.icb.org.hk。
風險披露:
客戶在投保前,應先閱讀相關保險公司繕發的銷售文件,包括產品小冊子、保險利益說明(如適用)及保單文件及條款以了解保險計劃的資料及詳情 (包括但不限於詳盡條款、細則、保障範圍、不保事項、收費及產品風險) 及考慮該保險產品是否切合個人需要。保單持有人須承受相關保險公司的信貸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