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推廣(「本推廣」)條款及細則
A. 一般條款及細則:
- 除特別註明外,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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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推廣只適用於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指定的個人客戶,而不適用於公司客戶、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客戶。本行保留決定客戶是否符合資格的權利。
- 客戶需要繳付其他證券買賣服務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買賣證券之交易徵費、交易費、印花稅、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及股票存入費等(如適用)。有關收費詳情請參閱本行證券買賣服務收費表。
- 本行投資服務受本行不時發出之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查詢。
- 本行保留不時更改、暫停或終止本推廣及不時修訂任何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若此條款及細則的英文與中文版本不一致,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B. 全新證券客戶現金獎賞 (「現金獎賞」) 條款及細則:
- 現金獎賞只適於個人銀行、私人財富及私人銀行之個人客戶、本行及其關聯公司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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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獎賞只適用於「全新證券客戶」,其定義如下:
- 於推廣期內成功開立本行之證券現金交易戶口及/或證券孖展交易戶口(「新證券戶口」),以及
- 於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包括首尾兩天)未曾於本行持有任何個人或聯名證券戶口的客戶。
若新證券戶口以聯名持有,只有主要戶口持有人方可成為合資格的全新證券客戶。
- 全新證券客戶於開立新證券戶口當月及隨後之3個曆月(「3個月優惠期」定義見第B4項條款) 內,透過新證券戶口進行合資格交易(定義見第B5項條款)
,可享買入及賣出港股佣金回贈高達HK$3,888(或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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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優惠期」定義如下:
新證券戶口之開戶月份 |
3個月優惠期 |
2025年1月 |
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 |
2025年2月 |
2025年2月至2025年5月 |
2025年3月 |
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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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交易」定義為以新證券戶口透過本行自動化交易渠道(包括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及「智富通」手機應用程式)成功買入及賣出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幣計價證券;惟不包括認購新股、證券月供投資計劃、於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交所」) 上市之滬股通股票交易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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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證券客戶於3個月優惠期內,以新證券戶口成功進行3筆或以上的合資格美股交易,不論任何金額,其可享買入及賣出港股之佣金現金回贈上限將提升HK$388(或等值),即該新證券客戶可享等值上限為HK$4,276之現金回贈。合資格美股交易定義為以新證券戶口透過本行自動化交易渠道(包括網上銀行及手機銀行)或交易熱線成功買賣已於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或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國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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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現金獎賞乃證券買賣之佣金減免,全新證券客戶須根據本行證券服務收費先行繳付全數標準經紀佣金,而本行將於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將可獲得減免之已繳付佣金以現金回贈形式存入新證券戶口之相關港元結算戶口。於存入現金獎賞時,客戶須仍持有有效的新證券戶口和結算戶口,否則有關現金獎賞將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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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現金獎賞以個別新證券戶口計算,每個新證券戶口最高可享之現金獎賞上限為HK$4,276(或等值)。現金獎賞將以港幣計算,若有關證券交易為人民幣計價證券交易,本行將根據由本行決定計算日之當日匯率計算可獲之現金獎賞金額。
C. HK$38股票保管費優惠(「股票保管費優惠」)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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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保管費優惠只適用於199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並符合是次推廣全新證券客戶定義(定義見第B2項條款)之個人銀行客戶,而不適用於私人財富及私人銀行之個人客戶、本行及其關聯公司之員工。若為聯名戶口,則只有主要戶口持有人符合資格享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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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保管費適用於證券現金交易戶口及證券孖展交易戶口,在2025年5月31日仍有存貨,本行才會向客戶收取。客戶須根據本行證券服務收費先行繳付全數HK$120股票保管費,本行將於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將獲得減免之已繳付股票保管費以現金回贈形式存入新證券戶口之相關港元結算戶口。此優惠適用於證券現金交易戶口及證券孖展交易戶口,並以個別新證券戶口計算。於存入現金回贈時,客戶須仍持有有效的新證券戶口和結算戶口,否則有關股票保管費優惠將會被取消。
D. 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額外1個月年息率高達7.2%現金紅利(「額外年息現金紅利」)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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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年息現金紅利只適於個人銀行、私人財富、私人銀行之個人客戶、本行及其關聯公司之員工。若為聯名戶口,則只有主要戶口持有人符合資格享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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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年息現金紅利只適用於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2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未曾在本行成功認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之合資格客戶(「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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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推廣期內,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客戶成功認購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只適用於銀行金錢收益為多於投資金額2%的結構性股票掛鈎產品)(「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認購金額達HK$300,000或以上(或等值),並進行合資格股票交易(定義見第D4項條款)方可獲享以認購金額計算之額外1個月年息率高達7.2%現金紅利:
每筆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認購金額 (港幣或等值) |
額外1個月現金紅利 (年息率) |
香港股票掛鈎產品 |
美國股票掛鈎產品 |
HK$800,000或以上 |
6.0% |
7.2% |
HK$300,000 – HK$800,000以下 |
3.6% |
4.8% |
- 「合資格股票交易」定義為(i)個人銀行客戶經本行自動化交易渠道(包括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及「智富通」手機應用程式)
成功買入或賣出於聯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幣計價證券、於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或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國證券(但不包括認購新股、證券月供投資計劃、於上交所上市之滬股通股票交易、於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及股票存入交易);或(ii)私人財富及私人銀行客戶經本行任何交易渠道買入或賣出聯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幣計價證券、於上交所上市之滬股通股票、於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於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或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國證券(但不包括認購新股、證券月供投資計劃及股票存入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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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1個月年息率按每筆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認購金額計算,非累積認購金額計算,且額外年息現金紅利不設上限。本行將於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將有關額外年息現金紅利存入合資格股票掛鈎產品客戶之相關港元結算戶口。若有關股票掛鈎產品以其他外幣結算,本行將根據由本行決定計算日之當日匯率計算可獲之額外年息現金紅利金額。
於存入額外年息現金紅利時,客戶須仍持有有效的結構性股票掛鈎戶口、證券戶口和結算戶口,否則有關額外年息現金紅利將會被取消。
E. 證券孖展貸款年利率低至P-1% (「證券孖展推廣」) 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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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孖展推廣之推廣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證券孖展推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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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證券孖展推廣中,「全新證券孖展客戶」之定義如下:
- 本行的個人銀行、私人財富及私人銀行之個人客戶;及
- 於證券孖展推廣期內成功開立本行之證券孖展交易戶口;及
- 於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包括首尾兩天) 未曾於本行持有任何個人或聯名證券孖展交易戶口。
- 全新證券孖展客戶於證券孖展推廣期內開戶後首三個月,可享年利率P-1%貸款息率優惠。(於證券孖展推廣期內持有本行證券孖展交易戶口之現有客戶則可享年利率P-0.5%貸款息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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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rime Rate) 為本行不時公佈的港元最優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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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全新證券孖展客戶為本行個人銀行之個人客戶,成功開立新證券孖展交易戶口更可獲贈HK$100超市現金券(「現金券」)(「合資格證券孖展客戶」)。本行職員將於新證券孖展交易戶口開立後2個月,聯絡合資格證券孖展客戶親臨指定分行領取有關現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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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每位合資格證券孖展客戶於證券孖展推廣期內最多只可獲贈現金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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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現金券之使用須受有關供應商的條款及細則約束。本行並非現金券之供應商,客戶如對現金券或相關服務及產品質素有任何查詢或投訴, 請直接與供應商聯絡,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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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券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現金券如有遺失、到期或損毀,恕不補發。
F. 認購新股$0手續費優惠 (「認購新股優惠」) 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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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新股優惠只適於個人銀行之個人客戶、本行及其關聯公司之員工 (「合資格認購新股優惠客戶」)。若為聯名證券戶口,則只有主要戶口持有人符合資格享有認購新股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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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認購新股優惠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透過本行任何自動化交易渠道(包括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及「智富通」手機應用程式)認購新股
(「合資格認購新股交易」),有關之合資格認購新股交易可獲豁免本行證券買賣服務收費表中所列之認購新股申請費(「認購新股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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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手續費優惠不適用於國際私人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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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認購新股優惠客戶須根據本行證券買賣服務收費先行繳付認購新股申請費,而本行將於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將合資格交易之認購新股申請費款項以現金回贈形式(「手續費回贈」)存入合資格認購新股優惠客戶之相關港元或人民幣結算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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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認購新股優惠客戶須於本行存入手續費回贈時,必須仍持有相關的證券交易戶口及結算戶口,否則有關手續費回贈將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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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進行新股認購申請時,合資格客戶須符合有關認購文件或有關招股說明書之資格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