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按揭計劃

有家安老 笑迎退休人生

安老按揭計劃是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的全資附屬機構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營運,旨在讓55歲或以上的人士利用他們在香港的住宅物業作為抵押品,以獲取安老按揭貸款。

靈活的年金年期
及兩種按揭利率計劃

借款人可選擇浮息或定息按揭計劃,在10年、15年或20年的固定年期內或終身每月收取年金。
如欲如欲查詢更多安老按揭計劃資料,按此瀏覽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網頁。

一筆過貸款

可於申請安老按揭貸款時及╱或在所選定年金年期內的任何時間,申請一筆過貸款以滿足個人需要。

彈性安排物業出租

在特定情況下,可將抵押物業出租,增加每月收入。

終身安居於原有物業

即使年金年期 (即10年、15年或20年) 已屆滿,物業業主仍可繼續居住在原有物業至百年歸老。然而,利息和按揭保費須累計入安老按揭貸款的總結欠。

終身毋須還款

除非安老按揭貸款在特定情況下被終止,否則借款人終身毋須清還貸款總結欠。

不設提前清還貸款之罰款

可隨時全數清還安老按揭貸款以贖回抵押物業而毋須繳交任何罰款。

六個月的冷靜期

如於首六個月內不論任何原因終止安老按揭貸款,按揭保費將獲全數退還及豁免。然而,借款人仍須清還累計利息、已加借的費用(如有)及終止安老按揭貸款的相關費用。
安老按揭貸款接受最多三位借款人的聯名申請。
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及用作抵押的物業必須:
借款人必須:
  • 為55歲或以上(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的業主須為60歲或以上),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
  • 現時沒有破產或涉及破產呈請或受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有關個人自願安排下的所有債務將於貸款起始日以一筆過貸款全數清還除外)
您用作抵押的物業必須為:
  • 為香港的住宅物業(透過送贈契約取得的物業或被考慮);
  • 為借款人

    (i) 作為唯一受益人或以聯權共有形式(如超過一位借款人)以個人名義擁有;或

    (ii) 以全資及直接擁有(如有一個以上的借款人, 所有借款人全資及直接擁有)的香港註冊有限公司名義擁有;

  • 為樓齡50年或以下(其他將按個別情況考慮)
  • 無任何轉售限制(有關當局就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所設的轉售限制除外,並已獲有關當局書面批准);及
  • 沒有出租。

    (如借款人已持有有關物業達一年或以上,以及所有借款人均符合下列條件,便可申請將有關物業出租:

    (i) 聲明已經退休;或

    (ii) 因接受長者或醫療護理服務而遷出物業。

    如物業為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除了符合上述持有物業的年期外,借款人必須獲得有關當局的同意。)

為免不必要的費用和支出,有興趣申請安老按揭貸款的人士,請致電本行熱線查詢。
  1. 「安老按揭計劃」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機構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營運。客戶須符合按證保險公司就「安老按揭計劃」所不時釐定之資格及要求方可獲批貸款。有關計劃之條款及細則,以按證保險公司之公佈及最終批核為準。


查詢熱線:3918 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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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